“他主要是透过恐吓,然后占势,人多势众,给对方造成一种心理的恐惧,来达到自己一种所谓的维权的目的。”
而对于逼债,为了逃避公安部门的打击和法律的制裁,则采取了一种叫做“看活牛”的做法。
“所谓看活牛,他就是把人的话,你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到底算不算非法拘禁,在具体的做法上存在着分歧。”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在许多经济领域,如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的处理、债权债务的问题上,都有地下出警队的身影出现。而他们一些规避法律的做法,也时常将办案的公安人员,推向了一个两难的境地。
“(在经济纠纷中)开始,他还是有一定的道理,所以他就占了这个道理,在当时,在现场就有些肆无忌惮,觉得我在理,这个问题又没人处理,甚至跟一些出警的民警都叫板,。”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地下出警队一般由专人负责接单,接单人通过与出警队的头目进行联系,然后由他透过电话和网络召集人员出警,而出警人员可以从雇佣他们的老板那里到底报酬,每出一次警通常的金额没有发生冲动为100元,双方有了冲突为200元。
“有的是发工资的。”
据这位犯罪嫌疑人交代,一般地下出警队人员参与经济纠纷,多数并不想发生冲突。
“出去站一下拿100元钱,就不打架,不存在打人,只防止自己不被打就可以了。”
“你上一次不就把人打伤了?”
“上一次他们也是有(打)的,他们也拿东西,对方都拿东西,但是他们不跑,两边都会受伤。”
而事实上,真正发生冲突,局势就无法控制,最后只能两败俱伤。
“老板有事控制不了,发生争吵就打起来了,就要打起来。”
“那你们也要打?”
“老板叫你去,没办法,肯定了。”
地下出警队的出现,不仅对社会治安形成了破坏,而且严重地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给当地的经济活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也让合法经营者心存顾虑。
“影响很坏的,人心惶惶,生意也经营不好,很多客商都不敢过来,怕安全受到影响。”
高桥大市场,是全国第四大综合市场,这两年经济发展迅速,经贸活跃,每年产值为300亿元,经济纠纷也较多,高桥办事处的吴平辉认为,地下出警队的出现,是经济活动中,一些非法利益的获取者的一种工具。
“请他来了难,使他要实现非法利益,本身非法利益的实现就会侵害到合肥利益的保护,肯定都是非法实现的。”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一些经营者虽然利用地下出警队解决经济纠纷,谋取非法利润,但在实际中,受害者也往往是雇佣者本人。
“首先你老板根本无法对事情的后果有任何估计,这是第一,第二,对出警的这些人他们也会为得到自己的利益,不计后果,采取些过激行为,我们抓的一些雇佣者,也是老板,我们认为是组织者,自己应该这个事受到了法律的追究,他也是很后悔的。”
我们的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许多聘请地下出警队的雇佣者,也经常被对方的出警队砍伤,不敢报案,承担了巨大的伤痛,而且还要接受法律的追究,真是偸鸡不成蚀把米,既害人,也害了自己。
针对猖獗的地下出警队的活动,长沙市警方最近进行了专项打击活动。
2009年9月,长沙市公安局对城区重点市场、客运运输、房地产开发、城市改造、金融市场,进行排查,一举摧毁地下出警队1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000人,使许多市场,土地开发施工建设,货运集散地的经济秩序得到了根本好转。
“我们市非常重视,出台了一个打击地下出警队相关的法律的一个工作意见。”
张珂瑄认为对于地下出警队现象,司法机关首先要解决好日常的经济纠纷问题。
“要求我们政府的职能部门无论是经济纠纷的化解的手段,司法化解这一块,法院民事诉讼立案这一块,这一块能够加强对于这种案子的减少,能够达到一个指标的作用。”
“有人出警就肯定有人有难,有难可以通过当地社会的救助部门得以解决。”
而尹跃鸣则认为,解决地下出警队的问题,公安部门对于雇佣者的打击,使地下出警队丧失市场,则是重中之重。
“对雇佣者要加大查处的力度,要从根本上消除这些出警队经济基础,摧毁他的经济基础,没有人请。”
半小时观察:
在当前社会经济日益发展,经济活动日益增多的情况下,用非正常手段去解决经济纠纷,象“地下出警队”这种“斧头帮”式的行径,不仅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和公平正义,更毒化了社会空气,如果不能有效遏制,任其发展,我们社会的稳定和谐将是一句空话,因此必须狠狠打击。
话分两头说,另一方面,我们的有关部门特别是司法部门,应该为经济活动提供更及时有效的服务,为守法经营者纾难解困,为解决经济纠纷开辟更多的渠道和提供更行之有效的法律手段,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消除“地下出警队”滋生的土壤,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主编:鄢闻余 记者:胡长春 摄像:樊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