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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状告五粮液和审计机构 或成A股索赔第一案

来源:理财周报 时间:2009-10-28 11:40:51

  “其实大家更应该关注的是五粮液的基本面问题,五粮液产品结构的变化被大家忽略了。”海通证券(600837)分析师赵勇对记者表示。

  五粮液目前产品呈“纺锤型”结构状。高端主销产品为五粮液系列,中端为自销品牌和总经销品牌系列,低端以尖庄等为主。三季报透露,五粮液中档酒自销品牌增长26.3%、总经销品牌增长36.3%,但其主打品牌销量却下滑了15%。

  “我个人并不怎么看好五粮液业绩。五粮液酒卖得一般,剔除销售公司贡献的利润,五粮液内生性增长并不好,虽然中端酒销量有所增长,但高端产品销售却下降近17%。据我了解,不少券商虽然在研报里表示看好其业绩增长,但不少已经偷偷将预期EPS下调了几个点,我自己也下调了几个点。”上述知名券商分析师表示。

  理财周报记者注意到,国泰君安在中报点评中预计五粮液2009年EPS(每股收益)为0.77元,但在10月19日的三季报点评中悄悄将五粮液2009年EPS下调至0.72元。而海通证券在10月12日的研报中预计五粮液2009年和2010年的EPS分别为1元和1.25元,但在随后的三季报点评中也悄悄地将其2009年和2010年的EPS分别调为0.72元和1.03元。

“五粮液投资者维权”或创维权人数历史新高

  2009年10月24日 上海证券报

  继上海、北京多名律师代理“五粮液”投资者维权”后,专门从事证券投资维权的杨兆全律师向本报记者表示,目前向他们律师事务所来电咨询的受害人有50余人,损失总金额近500万元,其中最大的投资者损失80多万元。据粗略估计,该案或创相关案件维权人数历史新高。

  9月9日,五粮液被证监会调查的一纸公告引发了众多投资者的抛售,当日下午开盘21分钟即被封至跌停板,收盘时该股股价跌幅高达6.22%,投资者损失惨重。

  9月23日,中国证监会就五粮液的初步调查结论向外界作了通报,称五粮液涉嫌存在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未按照披露重大证券投资者行为及较大投资损失、未如实披露重大证券投资损失、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存在差错等。据了解,证监会通报后,众多证券法律人士接到投资者咨询,希望对五粮液进行民事赔偿诉讼。

  “这次投资者人数可能会创新高,我们争取能够达到总人数的10%以上”,杨兆全说,“过去在虚假陈述案件中,起诉的投资者平均不足5%。但是随着法律环境的优化,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特别是虚假陈述案件的胜诉案例越来越多,投资者对维权的成功更有信心,会有更大比例的投资者参加到诉讼中来。”

  杨兆全表示,对于购买了五粮液股票基金的投资者,也可以参加到诉讼中来。但是,基金诉讼的风险相对普通投资者而言,诉讼风险较大。一方面,到目前为止多起虚假陈述的案件中,基金公司的起诉还没有一例胜诉的案例,法院都驳回了基金公司的赔偿要求。此外,与普通投资者不同,基金公司由于是专业投资机构,负有较高的举证责任,要求证明购买该股票的合理的理由,购买股票和虚假陈述之间的关系等,维权难度较大。

上海一律所就“五粮液三宗罪”发布股民征集令

  2009-10-20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晓晖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五粮液”000858.SZ)有可能再一次陷入诉讼漩涡之中。

  近日,记者接获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处传来的《征集五粮液民事赔偿案诉讼委托代理》一文。该律师事务所称,由于五粮液涉嫌违反证券法规受到证监会立案调查,五粮液应对其在财报上涉嫌虚假陈述的行为负责。

  该律师事务所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与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因五粮液虚假陈述行为将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权益受损的投资者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可以索赔因虚假陈述行为导致的投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佣金及利息)。

  现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的宋一欣律师、张瑜律师拟向广大权益受损的五粮液投资者征集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委托代理,将代理投资者提起对虚假陈述行为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绝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虚假陈述主要责任人及公司董事长唐桥先生的侵权赔偿之诉。

  欲委托起诉的投资者应向律师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买卖五粮液股票的全部对帐单原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联系电话手机及地址邮编。律师首先将免费为提供材料的投资者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并确实存在损失的,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给投资者。

  符合五粮液案起诉的投资者为;2006年8月9日至2009年9月9日买入该股票,并在2009年9月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存在亏损的投资者。

  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在《征集五粮液民事赔偿案诉讼委托代理》一文末处留有相关律师的手机、工作电话和电子邮件。

  该律师事务所认为:“若对五粮液公司提起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规模可能是巨大的,范围可能是广大的,涉讼金额与原告人数亦可能是空前的,有可能进入中国证券民事赔偿七大案之序列。”

  不过,亦有相关人士质疑该律师事务所动机不纯。

  此前9月23日,证监会通报初步调查结果,五粮液涉嫌三方面违法违规:一是未按照规定披露重大证券投资行为及较大投资损失;二是未如实披露重大证券投资损失;三是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存在差错。该结果宣布后,五粮液也于24日起临时停牌。这也是自被爆涉嫌调查事件以来五粮液首次停牌。

  

作者:  责任编辑:金色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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