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奶粉”刑事系列案有望在本周内陆续二审宣判。对田文华等四名原三鹿集团高管的二审将不再开庭,河北省高级法院将进行书面审理后,直接宣判。
2009年3月25日下午,河北省高级法院宣传处处长韩元恒向《财经》记者透露了上述消息。
韩元恒还表示,3月26日上午和下午,河北高院将分别对耿金平、耿金珠兄弟生产销售有毒食品案,张玉军、张彦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二审开庭审理。上述两起案件可能会当庭宣判。河北高院将开庭的地点设在石家庄中级法院一号中审判庭,3月25日下午,石家庄中院大门口已贴出开庭公告。
两个月前,同是在石家庄中院,田文华等“毒奶粉”刑事系列案被告一审获刑。
其中,三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三鹿集团原副总经理王玉良、三鹿集团原副总经理杭志奇、三鹿集团原原奶事业部经理吴聚生。此四人被认定犯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其中,田文华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468.7411万元,其余三名原高管也被判处五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及巨额罚金。
此外,“毒奶粉”原料制造者张玉军,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买家张彦章以相同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耿金平兄弟二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耿金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耿金珠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另有四人被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获死刑缓期执行至5年徒刑。
2月1日,田文华不服一审判决,于2月1日提起上诉,请求河北省高院撤销一审判决。田文华上诉状的核心内容是认为“起诉罪名不成立”,“部分事实认定、证据效力及法律适用有错误”。同一天,其余三名原高管也提起上诉。
3月25日下午,田文华的辩护律师梁子侃在接受《中国日报》记者采访时推测,因“毒奶粉”案件的复杂性,二审极有可能维持原判。
而对田文华等原三鹿集团高管采取书面审理的二审方式,也加大了维持原判的可能性。根据中国法律,书面审理是指第二审法院只就上诉状及其他书面材料进行审理的方式,诉讼人不需出庭。能够适用书面审理的上诉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的案件。
随着田文华等人的二审判决,“毒奶粉”刑事系列案将尘埃落定。
在经历诸多波折后,法院也终于向“毒奶粉”民事赔偿案打开一条门缝。
而就在3月25日15时许,三鹿奶粉民事赔偿案件法律援助团的律师向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缴纳了一名原告的诉讼费575元,该法院向代理律师签发了一份受理案件通知书。这意味着三鹿民事赔偿第一案已经被法院正式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