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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拒13天配合调查 女贪官家中搜出26公斤重现金

来源:扬子晚报 时间:2009-02-28 12:07:10

3月10日下午四时,她悉数交代了自己收受高某巨额贿赂的经过,并写信请家人配合组织交出赃款。当晚9时许,南京市纪委领导周密部署,办案人员将潘玉梅摆放在父母家中的现金53万美金、170万元人民币全部取回。这些赃款净重高达26公斤多,银行工作人员用点钞机足足花费了一个半小时才清点完毕。

退伍后先当区委秘书曾是不留情面的女强人

潘玉梅出身在军人家庭,从小父母工作虽忙,但家教甚严。中学毕业后,她参军入伍,在部队里入了党,退役后回到栖霞区工作。她从区委秘书一路做起,工作认真努力,很快以出色业绩赢得了组织和领导的信任,历任区双拥办主任、区民政局副局长、迈皋桥镇镇长、迈皋桥街道办事处主任、书记、栖霞区区长助理。在迈皋桥镇工作的前两年,她克服阻力,从人事和财务改革入手,建章立制,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白天她几乎都要忙工作,回家时已夜深人静。对一名女性而言,个中艰辛只能往肚里咽。不久,潘玉梅做事认真、要求高、不留情面的风格为

敛财手段1——直接受贿索贿

2000年春节 收高某2瓶酒、1万元人民币

2001年9月 收高某1万美元

2003年 收港商陈某480万元

某年 为其他公司降价购地受贿50万元

2005年 由高某买单,供其在上海疯狂采购

2006年 向高某索取48万美元、120万元人民币

受贿共计人民币792.08174万元,美元50万元(折合人民币398.1234万元),合计收受人民币1190.20514万元。

与其他4人(另案处理)成立公司,出资1100万元购创业园267亩土地使用权,两年后潘玉梅让创业园以5800万元回购。5人牟利1700万元。

敛财手段2——注册公司卖地“寻租”

2003年

注册工贸公司低价拿地100亩倒卖。

作者:  责任编辑: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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