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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海金沙被质疑乱收费敲“竹杠”

来源:上海商报 时间:2012-09-28 15:49:16

  细腻的金色沙滩、碧波荡漾的海水,夕阳下新人一脸幸福地微笑……碧海金沙是沪上最火爆的婚纱外景摄影地之一。然而,读者陈先生日前向本报反映,去碧海金沙拍婚纱照除了每人30元一张门票,竟然还要额外加收“租赁费”200元,而且没有发票。同样作为婚纱照的热门外景的世纪公园、大宁绿地等都不用加收费用,唯独碧海金沙加收费用,其合法性受到市消保委的质疑。

  主动砍掉50元不开发票

 今年7月,市民陈先生和未婚妻到奉贤碧海金沙水上乐园拍婚纱照,连同摄影师、助理在内一行共5人。在收取了每人30元的门票后,一行人在检票处被拦了下来,碧海金沙的检票人员提出如果拍婚纱照,还需另外加收200元费用。

  “我们问为什么要加收钱,他们很不耐烦地指指墙上挂的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婚纱摄影要另收费用。”陈先生告诉商报记者,虽然这笔额外支付的费用由摄影公司来承担,不需要他来支付,但当摄影师提出要开具发票时,工作人员却称“没有发票”。

  “摄影师需要发票给公司报销,没有发票他们也不肯付钱,于是我们一行人就僵在那里。”陈先生说道,为了不开发票,工作人员竟开始主动与摄影师讨价还价,从200元减到150元,“对方坚称没有发票可以开,我们说不开票就不付钱,但他们不肯。”

  经过15分钟的争辩,工作人员终于同意开票,摄影师和助理跟着工作人员去了附近的一幢小楼。

  “我们在楼下等了差不多40分钟,才统统搞定。”陈先生回忆,7月中旬的太阳火辣辣地晒着,当天还是个大晴天,他和未婚妻站在旁边等得汗流浃背,未婚妻的妆也花了。“回家后皮肤都因为一直暴晒感觉有点痒,人也黑了一圈。”

  加收“场地租赁费”

  “上了楼,他们找来一名负责人,不停地对我们说,不开票就可以少付钱,劝我们别开票。”摄影师周先生是名台湾人,说起当天的情形,他表示非常奇怪:“前两年也带新人来碧海金沙拍过婚纱照,那时候不需要额外再付200元费用啊。”周先生告诉商报记者,该负责人在打了几个电话后,才不情不愿地开了发票。

  商报记者了解到,碧海金沙水上乐园属于上海海湾之星娱乐休闲有限公司,这加收的200元被称为“场地租赁费”。

  据碧海金沙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今年开始收的,是上面发的通知,我们也不清楚具体情况。”

  “如果是场地租赁费,那应该开辟一块专用场地给我们啊,沙滩里那么多人,我们拍照时还要躲开这个避开那个,付了钱却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这不是乱收费嘛。”陈先生对碧海金沙是否有资格收取这笔费用的合法性表示非常怀疑。

  “碧海金沙每天那么多人去玩,游客带个相机进去拍拍照非常正常,难道凡是带相机的都要收费?”陈先生指出,碧海金沙故意敲新人的“竹杠”。“我们大老远过去拍外景,总不会为了200元就前功尽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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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景点不得擅自收费

  市消保委秘书长陶爱莲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旅游景点加收费用需要经过物价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加收费用。

  “我很怀疑碧海金沙凭什么去收这笔钱,正常收费都应开具发票,且发票抬头应写明服务内容。”陶爱莲表示,如果碧海金沙开出的发票抬头没有写明“场地租赁费”,消费者完全有理由要求其退钱。

  陶爱莲提醒消费者,商家在收取费用时必须有明文出示,“比如碧海金沙水上乐园的门口,应当挂上指示牌,明确写明拍摄婚纱照加收200元,如果只是工作人员口头上说说,不能作数。”

作者:应一琳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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