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的食品安全监管中,北京市工商局在流通领域食品抽检中发现不合格样本3个,市食品办决定将不合格食品名单予以公示,并对这些不合格食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
其中,一批泡山椒笋尖和糖姜被测出亚硫酸盐超标,实测值比标准值分别超出13倍和近5倍。亚硫酸盐是一种保鲜剂,但是其残留物二氧化硫,将诱发各种呼吸道炎症,影响碳水化合物及蛋白质的代谢,从而对胃肠道及肝、肾等器官组织产生一定的损伤。
此外,一种标称烟台恒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珍味缘”鱿鱼丝,检出了不得检出的甲醛,数值达到51.78mg/kg。据了解,鱿鱼丝加甲醛可使鱿鱼丝表面增白并延长保质期,但食用后会对人体的消化系统造成刺激和损害。
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