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首页-资讯中心-商业-内幕-商评-财经-股市-精英-科技-互联网-创业-汽车-企业-房产-娱乐-社会-图片-财经圈

主页>商业报道>商案剖析>深度调查>

住房公积金第一案二审宣判

来源:新浪财经 时间:2009-01-16 17:14:13

  新华社长沙1月15日电(记者苏海萍)受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湖南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对“全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进行二审宣判,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犯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从1999年至2004年1月,时任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的李树彪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住房公积金上亿元,用于到澳门豪赌和个人挥霍,案发时绝大部分金额仍未退还,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由于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被称之为“全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

  2005年8月,湖南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李树彪贪污、挪用公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李树彪犯贪污、挪用公款、赌博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之后,李树彪提出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同年9月立案受理,并于2008年11月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介绍,对李树彪的二审死刑判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作者:  责任编辑:
要了解更多,可继续查阅相关资讯:

推荐新闻图片
热点关注
热点图片新闻
评论热文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将#换成@即可)
京ICP备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