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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行业工会:遥不可及的乌托邦

来源:新浪财经 时间:2009-01-16 17:13:19

  去年11月3日的出租车停运事件,让重庆人记忆犹新。作为事件的一个“后续”,今年重庆“两会”上,市政协委员、重庆市民建专职委员会副主任刘绍璋提出《在特殊行业组建行业工会,实施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的提案。

  尽管刘绍璋的提案得到不少劳动者甚至是企业家的支持,但有关方面明确表示,此提案不可行。

  在中国现行体制和国情下,建立行业工会是否有助于处于弱势的劳方维权?其最终是否能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推进作用?真正的行业工会,离中国劳动者还有多远?

  数日前刘绍璋将《在特殊行业组建行业工会,事实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的提案递交重庆市政协时,就知道这个提案的提交注定不会有什么实际影响———之前一些时间,他曾就“建立行业工会”事宜致函市总工会。从总工会的回函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口中,刘绍璋即以知道,自己的建议很难被采纳。

  不过,刘绍璋仍坚持向市政协递交了这份提案。

  刘绍璋这份提案脱胎于去年11月他向市政府提交的一份人民建议。刘绍璋很珍惜自己“重庆市政府人民建议特约信息员”的身份,这让他可以更及时地将民生问题反映给政府,而不必非得等到每年“两会”。

  话题缘起

  停运风波催生提案

  作为一位没配公车、也买不起私车的政协委员,刘绍璋对“行”的问题特别关注。

  去年“11·3”事件后,刘绍璋加大了出租车行业的关注力度。他发现,本应成为劳方保护伞,在劳资双方矛盾发生后起协调、沟通作用的工会组织,在出租车行业基本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情况的发生?刘绍璋在走访了多位的哥后得出结论:问题根源出在工会组织形式上。

  “11·3”事件是一场不对等较量的结果:资方不仅拥有天然的强势,还拥有道路运输商会、道路运输协会、出租车协会等组织作后盾;而的哥们有的,只有工会。

  在“11·3”事件之前,重庆一些出租车企业已经建立了自己的工会。但由于出租车行业人员流动性大,多数出租车企业工会并没有吸纳属下所有的哥入会。

  更关键的是,许多出租车企业工会中,领导层都由公司管理人员兼任。有的企业干脆直接指定一位副总担任工会主席,连公选的程序也免了。如此,原本人数就少的的哥会员在工会中经常说不起话。

  正是这种“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不对称话语格局,导致“11·3”事件的最终爆发。

  刘绍璋认为,要改变这种不对等的劳资关系,首先应当从改进工会组织形式做起。出租车行业应效仿发达国家,建立真正意义上的行业工会,以达到平衡劳资关系、畅通沟通渠道的目的。

  刘绍璋强调了“真正意义”四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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