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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牌中兵光电调查:金顺法只是卖水果的60岁老头

来源:上海证券报(上海) 时间:2008-06-23 17:08:09
人员入内需要指纹识别;客户入内,则需要由客户经理来开门。知情人士称,没有千万级的身家,客户是进不了这扇玻璃门的。“其实不光看身家,股票做得好不好也是很重要的衡量标准。”

据了解,在交易时间,营业部的客户都是在房间里封闭式操作,闲杂人等一律不得入内。营业部人士称,沈昌宇并不是每天都出现。

当日,记者致电营业部总经理杨俊,他表示自己不在营业部,不方便接受采访。当记者询问次日是否方便时,杨表示要去总部参加会议。

前十大股东“家族”

从记者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沈昌宇所操作的账户,应该至少包括沈昌宇、沈浩平、徐菊仙、金顺法、金小红5个。至于是否还有其他账户,目前还无从知晓。

公开资料显示,金顺法、沈浩平、徐菊仙这三个名字经常单独或一起出现在一些上市公司的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股东之列(详见附表)。比如,根据ST宇航2008年一季报,金顺法、沈浩平、徐菊仙三人,分别持有公司341.51万股、231.41万股、141.33万股,分占其总股本的1.86%、1.26%、0.77%。

此外,沈昌宇也屡屡单独或联袂上榜。比如,根据*ST沪科2007年一季报,沈昌宇、沈浩平分别持有100.32万股、99.99万股,各占比0.59%,成为公司的第一、第二大无限售条件股股东。

截至2007年3月31日,沈昌宇还持有297.8419万股杭萧钢构,占比为1.203%,成为公司第一大无限售条件股股东(详见附文)。当时,杭萧钢构正处于因海外大单而疯狂拉升期。

一位与沈昌宇有过交往的人士称,早在2003年,他便是千万级身家,到如今肯定是大大高于这一数字。该人士表示,“按照阿昌的身家,他应该不会再去做私募或委托理财,他更应该考虑的是如何在不同的账户间调配好资金的数额和用途。”

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此前,由于沈昌宇分仓较为成功,而且操作相当谨慎,因此一直未曝光。但在中兵光电一战中,由于不慎越线,导致这个刻意保持低调的资本大鳄被迫浮出水面。

2008年5月30日,停牌9个月后,由 北方天鸟(行情 股吧)重组而来的中兵光电复牌。当天,金顺法账户便斥资1.55亿元购入占公司总股本5.025%的股份。

虽然无从向实际操作者求证举牌中兵光电的原因,但多位市场人士分析,此事很可能是因为抛盘太重导致沈昌宇操作失误。

从中兵光电5月30日的盘面情况来看,该股开盘即封于涨停21.56元,但盘中一度打开涨停,最低下探至19.6元,随后又在短短几分钟内封住涨停直至收盘。

市场人士分析,由于停牌前金小红已经重仓持有中兵光电,因此,沈昌宇当天可能直接以涨停板价格挂出巨额买单推高股价,但未曾料到抛盘汹涌,其撤单不及,导致将卖单全部扫进,超过了他所设想买入的数量,也越过了5%的举牌黄线。

实际上,沈昌宇随后的举动也能从一个侧面佐证上述猜测。中兵光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金顺法账户5月30日举牌后,在随后一个交易日卖出62150股;同日又买入24066股。截至6月2日收盘,金顺法账户持有中兵光电719.85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

权益变动报告书还透露,金顺法账户买入是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且股价严重低估,但并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股份的意愿。

由于金顺法和金小红是一致行动人,因此,金顺法账户在买入中兵光电超过5%之前,其实际所持股份就已超过这一比例。因此,其6月4日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存在重大遗漏。

6月19日,记者致电金小红。当记者表明身份和来意后,她表示,“我不管这个事情的。”旋即挂断电话。

“公开谴责”所责非其人

超限买入中兵光电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且作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又有短线交易,谨慎多年的沈昌宇在一只股票上两次违反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86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3条也有同样的规定,该条要求投资者持股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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