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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法院判决:加多宝血腥营销伤人获刑 王老吉员工被毁容为无辜受害

来源:河北新闻网 时间:2013-08-27 17:34:45

  曾震动全国的“8.28 苏州加多宝员工伤人案”终于宣判了!

  8月27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下达《(2013)吴刑初字第018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加多宝员工郝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医药费等三万余元。

  据受害人王老吉员工姚某的家人介绍,虽然法院的宣判从法律上讨回了一个公道,但他身心遭受的伤害却还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恢复。

 

  

  (图:8月27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就“8.28苏州加多宝员工伤人案”宣判结果)

  王老吉员工讨回公道

  据案情介绍,2012年8月28日下午15时40分左右,加多宝员工郝某与卞某在木渎商城殴打王老吉当地经销商,受害人姚某见状上前劝架,在毫无警示的情况下,加多宝员工郝某挥刀将受害人姚某脸部划伤,创口长达12公分,缝了二十多针。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受害人姚某的损伤构成人体轻伤。

 

  

  (图:2012年8月28日王老吉员工姚某脸部被加多宝员工郝某划伤)

  8月27日,苏州市吴中区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8.28苏州加多宝员工伤人案件”判决被告人加多宝员工郝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医药费等三万余元。

  资深营销专家表示,这场官司没有赢家,王老吉员工姚某脸部被毁容,身心俱损;加多宝员工郝某面临监禁,前程蒙上阴影。一刀划破两个家庭,双方都是这场商战某企业暴力营销的“炮灰”。

  加多宝公司难咎其责

  “自广药合法收回王老吉商标以来,王老吉在各地正常的经营宣传活动屡遭加多宝方面蓄意干扰,涉及到全国17个省和直辖市共35个地区。”据王老吉大健康相关负责人介绍,仅在2013年凉茶销售旺季初期的5、6月份,就已在广州白云、云南临沧、上海等全国多地发生多起暴力事件。

  2013年7月15日,此前在深圳打伤王老吉员工的加多宝员工谢某,被深圳宝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并开庭审理。日前,宝安区法院判决被告加多宝员工谢某故意伤害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赔偿受害人6万元人民币。

  业内人士指出,加多宝员工伤人已经不是偶然的第一次,而是常规性发生,但高层却没有约束意识,没有采取相关制止措施,却在员工伤人后歪曲事实,变相鼓励,导致终端暴力屡屡发生,加多宝公司难辞其咎。

  王老吉员工无过错可索偿

  苏州市吴中区法院对8.28苏州加多宝员工伤人案件宣判,并没有给此次终端暴力事件画上句号。据王老吉大健康相关负责人介绍,“8.28苏州伤人事件”发生后,加多宝提出“12打1”等说法,并在企业官网、官微等公开平台发布“员工正当防卫声明”,给王老吉员工姚某造成名誉上的损害。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于8月27日下达的《(2013)吴刑初字第018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并无证据证明被害人(王老吉员工姚某)参与围打被告人(加多宝员工郝某),辩护人该意见(被害人与其他王老吉公司业务员一起围打被告人,存在过错)无事实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王老吉员工姚某代理律师表示,法院已认定受害人王老吉员工姚某不存在任何过错,姚某依法享有针对名誉伤害进行索赔的权利。

  据悉,王老吉员工姚某已于2012年9月以侵犯名誉权起诉加多宝公司,要求加多宝公司删除不实声明,道歉并停业整顿、约束员工。该案已于2013年8月7日在北京开庭审理。

  资深法律人士表示,加多宝不仅利用员工为“打手”以暴力营销抢夺市场,还试图掩埋真相,颠倒黑白,是对法律的公然藐视和对公众知情权的漠视,终将自酿苦果。

  王老吉大健康相关负责人表示,歪曲事实、颠倒黑白、虚假宣传等都是加多宝的惯用伎俩,一面以悲情混淆视听,消费公众同情,又一面以“改名论”、“销量论”等虚假宣传强势轰炸,试图以不正当竞争的方式抢占市场,干扰王老吉合法经营。

作者:  责任编辑:张 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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