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首页-资讯中心-商业-内幕-商评-财经-股市-精英-科技-互联网-创业-汽车-企业-房产-娱乐-社会-图片-财经圈

主页>商业报道>商案剖析>商案内幕>

华药集团在美被判巨额罚款 回应称判决有悖事实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13-03-18 23:10:34

  美国当地时间2013年3月14日,纽约东区法院陪审团做出裁决,认定华北制药下属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等4家中国维生素C生产企业联合抬升价格,垄断操控美国维生素C市场。这起诉讼中,中国原料药龙头企业华药集团及下属公司被判支付高达1.6亿美元赔偿金。

  这次判决是中国制药企业首次在美国反垄断诉讼中遭受处罚裁定。

  其实,此案最早要追溯到2005年,美国得克萨斯州的家畜饲料公司“动物科学产品公司”以及新泽西州的“拉尼斯公司”向法庭提交诉状,指控中国公司合谋操纵维C价格,导致下游企业被迫支付高价。原告两家公司的起诉理由是:多家中国维C制造商已形成了一个价格垄断集团。

  案件正式庭审在美国当地时间2013年2月25日开始。中国商务部在本案审理期间多次向美国法院提交正式声明,明确告知美国法院,被告实施的行为是根据中国政府的要求做出的,而且,中国外交部曾向美国政府发出照会。

  但美国法院陪审团并没有认可“对外国政府做出的关于其本国法律和政策的官方声明应被完全接受”国际法准则,于当地时间2013年3月14日做出判决,认定中国维生素C生产企业对垄断操控美国维生素C市场负有赔偿责任。

  中国网医药频道记者联系到此次诉讼中的主角华北制药集团和河北维尔康公司有关人员,对方向记者透露称,美国法院陪审团的裁决属于一审裁决,是有悖事实的非公正的判决,作为中国制药企业将坚持抗拒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坚决依法维护正当权益。

  此外,案件另外三家被告公司江苏江山制药有限公司、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制药集团维生药业有限公司等迫于诉讼压力和自身利益,在庭审陪审团裁决前已先后与原告达成和解。据称,中国制药集团与原告达成了2250万美元的和解协议,江山制药也在去年5月份达成了总额约为 1000万美元的和解,而东北制药庭外和解具体金额不详。

  国内行业人士认为,作为针对中国企业的首例美国反垄断案件,该案的判决结果将可能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它代表了美国法院的清晰立场,即只要对美国境内的价格产生直接影响,美国法院将对在中国进行的行为行使司法管辖权。

  基于“出口预核签章制度”曾经在多个行业广泛实施,该判决结果有可能导致大量针对中国其他行业企业的反垄断诉讼被提起。美国媒体相关报道中亦称,这次诉讼只是未来可能针对中国公司和行业的大量反垄断诉讼的“冰山一角”。

作者:刘永晓  责任编辑:
要了解更多,可继续查阅相关资讯:
上一篇:乐高拟将在中国建厂
下一篇:没有了

推荐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将#换成@即可)
京ICP备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