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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一级水源地太河水库惊现在建别墅区 或涉嫌多项违规

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时间:2011-10-24 15:56:36
    记者接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群众反映,在淄博市淄川区淄河镇口头村的太河水库附近正在兴建一别墅群,而此地正是太河水库上游汇水区,该群众向记者反映,在这里兴建别墅区很有可能会给淄博市最大的饮用水水源地——太河水库造成水体污染,由此可能会严重影响淄博市淄川区、张店区、临淄区等上百万市民的日常生活用水。而水体一旦污染,将是淄博百万市民及其子孙后代的一个巨大灾难!那么,这一项目的决策者、实施者以及始作俑者将会成为淄博人民的千古罪人!
    针对这一情况,记者来到了这片别墅区所在地,发现在别墅门口附近停靠着很多车辆,应该是前来看房的市民,在别墅区外围记者看到,这片别墅群名为“梦泉风景”,开发商为山东道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淄博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整个圈起来的别墅区临水建设,正处于太河水库所环绕的一处凸出地带。

鑫胜房产大建别墅类项目 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记者从别墅区一位王姓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整个梦泉风景一共计划建设382套别墅,正在建设的已有十几座楼,每座楼都包括四套。所有别墅分两种户型,一种为120.97㎡,属于三室两厅一厨三卫;另一种则为115.58㎡,属于两室两厅一厨三卫户型;全部都是地上三层,地下一层,一层有独立入户花园;现在售卖的价格为8190元/平米。

    王女士向几位看房者介绍,“山上很多小产权的房子,那种便宜,但是咱们这里都是三证齐全的,这个各位可以放心”;而谈到价格时,一位男士向王女士询问“奥都庄园才五千左右一平米,你这里怎么这么贵?”,王女士则指着周边的山水解释“奥都庄园没有这个呢,没山没水,这些都是难以复制的,它造山造水得多少钱,也得都摊到客户头上。”
    对于这种大规模的别墅建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记者查阅了国土资源部在2006年5月30日下发“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 国土资电发[2006]17号) 。在这份通知中,第三条明确规定:
    “三、确保房地产调控的土地政策落到实处 
    ……坚决执行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的规定,从即日起,一律停止其供地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进行全面清理。”

    也就是说,国家早在2006年就已明确规定停止别墅类房产项目的土地供应和建设,鑫胜房产却依然兴建了“梦泉风景”项目。
    那么,除此之外,群众反映的这个项目建在太河水库边,又是怎么一种情况呢?

在淄博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建设 开发商坚称“项目完全没有问题”

    由于看房的人比较多,王女士十分忙碌,记者在看完了四套样品房之后,才有机会了解相关情况。
    其中对于群众格外关心的在水源地附近建别墅是否违规的问题,记者特地向王女士询问,而王女士则向记者保证,“这片别墅区建设没有任何问题,环保局、规划局、自来水公司全都已经通过了,我们小区是零污染零排放。我们公司叫鑫盛房产,是1999年的公司,已经有十几年了,都是诚信企业,做事情都是凭良心来,因为这边水质一旦污染,不单是我们是几十套房子的问题,这里是整个张店区的水源地。所以这个尽管放心,全都已经考虑周全了。”
    关于太河水库水源地的管理,记者找到了《淄博市太河水库水源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个《办法》是在1996年8月9日,由山东省淄博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1996年10月14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的,从1997年1月1日起就开始施行。
    《办法》规定了太河水库一级、二级保护区的具体区域划分。其中第二章第八条明确规定:
    “第三章 保护区的划定
    第七条 按照水源水质保护管理要求,太河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第八条 太河水库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为太河水库防洪水位线向外延伸一百米以内的水域和陆域,以及饮用水引水渠两侧向外各延伸十米的地域。”

    对于国家一级水源地的保护,淄博市1996年出台的《淄博市太河水库水源保护管理办法》中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了相应的禁止行为:
    “第十二条 一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除此之外,国家也有一份相应的文件,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2006年5月颁布的《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这份文件第6.2.1.条规定:
    “6.2.1 点源污染防治工程
    (1)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污染防治工程按照“查明核定”、“清理拆除”、“严格控制”污染源为基本原则,实施清理、整治与管理。
    针对地表水、地下水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按照相关规定,列出相应的主要污染点源清单,包括违规建筑物、违规建设项目(含工业企业)、污水排放口、渗坑渗井等;清理核定拟拆迁建筑物和建设项目名单,制定拆迁方案,整理核定污水排放口的数量及分布,制定截污和拆除方案;对工程实施中和实施后的水源保护区严格土地使用管制,控制企业进入,防止污染排放。”

    也就是说,不管是国家最近颁布的文件还是淄博地方法规,都明确了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禁止行为,其中都包含禁止兴建与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那么王女士所说的“环保局、规划局、自来水公司全都已经通过”从何而来?这些部门是否承认了这个项目的审批?

    淄博市太河水库管理局人员:建议购房者持币观望 以免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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