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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鸿翔食品有限公司花钱买证进行虚假宣传被处罚

来源:第一食品网 时间:2010-07-27 16:12:34

    第一食品网讯:河南省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湛河分局发布平湛工商听告字(2010)第105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漯河鸿翔食品有限公司在商品外包装上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一案作出终结调查的处罚决定。

    据了解,漯河鸿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并销售的“鸿翔”半斤香调味料,在产品的外包装袋上标有企业进行乱评比并花钱买来的“中国名优产品”字样,行为违反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评比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厅字(1996)10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外交部、监察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对企业进行乱评比活动有关问题的通报》国经贸企(1998)98号文件,依据《河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拟对漯河鸿翔食品有限公司处于50000元罚款,并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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