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深交所计入诚信档案的江苏三友目前对隐瞒控制人变更一事依旧保持沉默,但这并不阻碍更多的内情被揭露。
长期处于涉嫌上市欺诈及报告虚假陈述遗漏风口浪尖的江苏三友(002044.SZ )6月25日终获深交所的一纸处分决定。
深交所给出的处分依据为,江苏三友于上市前夕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未按相关规定予披露。公司股票于2005年5月28日上市,而根据南通市纺织工业联社与张璞等9位公司高管2004年6月3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以及同年9月完成股权交割的时间点来看,则发生于上市之前,当时的江苏三友无疑并不具备上市资格,张璞等人亦并无资格收购上市公司。
资料显示,友谊实业持有江苏三友27.4%的股份,为控股股东,2004年9月股权交割完成后,张璞以持有友谊实业30%股权,间接控制江苏三友27.4%股权,导致其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直至2010年3月27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才披露本次股权转让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事宜,隐瞒MBO长达六年。
已被深交所计入诚信档案的江苏三友目前对隐瞒控制人变更一事依旧保持沉默,但这并不阻碍更多的内情被揭露。回查相关文件,2004年由张璞等受让南通市纺织工业联社持有的友谊实业53.1%股权的资金来源遭到质疑,据媒体爆料,众高管当年MBO所需的7922万元资金中,有6100万来自银行贷款;张璞所需的3802万元中,有1980万来自银行贷款。其余部分,则极有可能来自于IPO资金的腾挪,以达到曲线救急的目的。
巧合的是,张璞的贷款和江苏三友IPO资金存放地均为交通银行南通分行。根据2004年适用的《贷款通则》明确规定,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张璞等人在打银行借贷擦边球的同时,无疑还涉嫌欺诈上市。
此外,张璞等人受让友谊实业53.1%的股权价值,若以2003年的净资产评估9030万元,实际支付的7922万元资金实属蹊跷。
不过,在未对实际控制人变更披露的处分之外,深交所尚未剑指江苏三友的财务性造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