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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颐寿园”索十倍赔偿 保健品何去何从?

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 时间:2009-11-10 11:51:10

  记者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数据库查询得知,自2003年12月12日之后,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保健食品以来,只有160种国产蜂胶产品获得了“国食健字”号,是经过审核的正规保健食品。记者注意到,在“颐园”系列蜂产品中,只有“颐园牌蜂王浆”和“颐园牌蜂软胶胶囊”获得了“国食健字”批号。这也就意味着包括“颐园蜂胶液II”在内的蜂胶产品,其保健功效均未获得国家认证。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察处明确表示,蜂胶仅限用于保健食品,因此没有获得国食健字号的蜂胶产品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作者:  责任编辑: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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