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亚洲证券进入破产程序两年后,2007年9月29日,智溢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12月22日,向晓卫被成都警方刑事拘留,2008年1月25日被批捕。警方的说法是:向晓卫为骗取亚洲证券5%的佣金,未征得智溢公司及其委托代理人尹启胜的同意,向亚洲证券提供了盖有伪造的智溢公司印章和具有伪造的法定代表人“谢军”签名的《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和《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从而获得了亚洲证券的275万元的佣金。正是由于向晓卫提供伪造的上述两份协议,致使亚洲证券破产后5500万元被认定为破产债权,给智溢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向晓卫拒不承认上述指控,并认为自己获得佣金是合法收入。成都中院一审判决认为其构成合同诈骗罪。之后,向晓卫提起了上诉。
在向晓卫案件尚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时,2008年6月,智溢公司又到成都警方报案,认为亚洲证券涉嫌合同诈骗。警方以涉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对亚洲证券及亚洲证券成都营业部总经理庞玲立案审查,亚洲证券由向晓卫诈骗案中的受害人就此变成了犯罪嫌疑人,庞玲则由向晓卫一案的证人变成了犯罪嫌疑人。案件目前还在侦查中。
亚洲证券破产及其由此产生的案件还有太多的谜团,比如,五粮液投资公司和智溢公司到底是什么关系?7500万元的炒股资金到底是不是五粮液投资公司的?如果不是,智溢公司为什么要委托尹启胜操刀?如果是五粮液投资公司的,5500万元收不回来,算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就这些问题,记者致电尹启胜欲问清究竟。尹启胜否认7500万元是五粮液投资公司的钱,但对智溢公司为什么要委托他理财这笔钱以及这笔钱的来历不愿多说。
虽然五粮液集团和尹启胜都否认7500万元是五粮液投资公司的钱,但整个事件以及其中的利益关系还是给人留下了太多的想象空间。 (本文来源:法制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