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成本加的机制”,据华北制药内部人士解释,就是“成本加成法”,即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作为关联交易的公平成交价格,用公式表达就是“公平成交价格=关联交易的合理成本×(1+可比非关联交易成本加成率)”。
对于“可比非关联交易成本加成率”,上述内部人士表示,这属于商业机密,不能公开。
青霉素类抗生素原料药业务方面,华北制药与帝斯曼成立抗生素原料药公司,其中,前者持股49%,后者持股51%。双方约定:抗生素原料药公司在中国(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经销其生产的产品,委托帝斯曼作为境外独家经销商。
抗生素原料药公司向帝斯曼供应用于境外市场销售产品的价格为平均市场价格乘以折扣率,帝斯曼方将负担与产品营销有关的所有费用。
青霉素类抗生素中间体业务方面,也与帝斯曼成立合营公司,且股权比例和业务约定方面,与青霉素类抗生素原料药业务一致。
而这也是业界质疑重点。“华北制药向帝斯曼供应用于境外市场销售产品的价格为平均市场价格乘以折扣率,这可能使其失去海外市场的定价权,因为华北制药这两部分业务的产品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很多小厂商奉行低价竞争策略,低于市场平均价,而华北制药则不是这样。”上述分析师表示。
对于“折扣率”具体数字,上述内部人士表示,这也属于商业机密不能公开。
沦为原料供应商?
华北制药的战略部署在3月20日的公告中似乎也有矛盾之处。
公告如此表述:“ 华北制药(行情 股吧)致力于进行业务重组和战略性产品结构调整,方向是:从以抗生素为主转型为生产多治疗领域品种,开发一批符合临床用药趋势、成长性好的新产品,重点是生物制药、抗癌药、免疫抑制剂等领域;从原料药为主转型为成品制剂占更大比重,扩大中高端制剂品种的规模。”
但此次交易中,华北制药却在营养品公司相关条款后续约定中表示,“华北制药拟与帝斯曼合作建设新的维生素工厂,并将此作为合作重要内容,目前此项合作仍在洽谈过程中。”
据公司内部人士称,该维生素新厂仍将以生产原料药为主,并且,新厂仍将遵守交易双方关于营养品公司的业务约定,即向帝斯曼供应的产品数量为营养品公司年产量的30%,但不低于5000吨/年。
而这似乎与华北制药现在的发展战略相违背。“目前,市场各方都在关注维生素行业的产能情况,跟很多周期性行业一样,高利润将导致产能增加,而产能增加则可能使供求平衡被打破,产品价格回落。”上述分析师认为。
不过,也有分析人士认为,“华北制药正在搬迁,设立新厂可能只是淘汰落后产能,不会增加产能。”
公司内部人士却称,设立新厂将使公司产能扩张,至于具体细节,现在双方仍在谈判之中。
“双方合作成立新厂,而且主要生产原料药,虽然与华北制药的战略定位不符,但是,华北制药新业务产生收益还需要一段时间,此前一段时间,公司需要原有业务提供现金流,这可能是公司仍在建设原料药新厂的原因。”上述分析师认为,从另一个角度考虑,帝斯曼的目的则可能是为获得更多稳定的原料供应。
这一点从华北制药公告中,也可窥见端倪。“如果双方在约定时间内(最长不超过3年)就新厂建设无法达成合作,华北制药将在本交易完成后的三周年之日以1美元收购帝斯曼方在营养品公司中的股权。自股权收购之日起,帝斯曼方不再承担营养品公司的各项责任。”
“这对华北制药来说,似乎是一个要挟。”上述分析师认为。
此外,公司公告透露,华北制药与帝斯曼正就共同建设新的生产青霉素类中间体工厂协商。目前相关谈判仍在进行中。
至于双方投资比例、投资规模等,公司内部人士表示,现在还不便透露,公司会及时履行公告业务,该新厂仍将遵守双方关于抗生素中间体公司的业务约定。
双赢格局
如果华北制药业务真的存在贱卖、丧失海外市场的定价权、沦为帝斯曼原料供应商,那么,从另一个角度考虑,一项交易如果没有使交易双方都满意,那么交易就不会成功,或存在强买强卖。华北制药为何会同意这次交易呢?
公司公告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除本次交易外,帝斯曼还与华药集团签订《新增注册资本认购协议》。帝斯曼将以增资方式向华药集团投入18859.25万元人民币的等额美元,占增资后华药集团9.77%的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