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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董正青内幕交易案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时间:2008-07-19 23:04:20

  他曾经是一介书生,但不满足于象牙塔里的平静,毛遂自荐,来到广发证券,开始了风起云涌的创业生涯。他曾经与上司一道,在烈日下骑着自行车,走街串巷,销售国债。

  在法庭上,他昔日的同事出具证言,指他爱搞“一言堂”,他则大声要求对方当面质证。

  文:刘晓星 林霞虹

  昨天下午,从2时10分到5时30分,公诉人集中举证有关董正青的证据,控辩双方围绕“董正青是否主导借壳上市、是否是董正青敲定借延边公路当壳”展开争辩。

  证人:

  董正青一手操办借壳上市

  公诉人提供了广发证券董事长王志伟,原管理班子成员、辽宁成大董事长尚书志和吉林敖东董事长李秀林等人的证言。

  王志伟的证言说,董正青从来没有跟他讲过公司借什么壳上市,也没有向他汇报过上市的办理进度,在总裁办公会议上,董正青也没有向他说过他借什么壳。即时很多参与这件事的领导也不知道核心问题,“借什么壳只有董正青自己清楚,别人都只知道一些很表面的东西。”

  广发证券当时的常务副总裁李建勇(现任广发代理总裁)的证言也称,是董正青一人在主导广发证券借壳上市,董正青在4月17日的“董家会议”上明确提出“借力打力”、“借壳上市”的。负责当时会议记录的人根据自己留的会议记录也作证称,“应该是董正青提出‘借壳上市’和‘延边公路’”。

  董正青:

  要求证人出庭当面对质

  针对证人证言,董正青坚决否认。他说:“借壳上市计划是由董事会提出,借壳上市不可能是我一个人决定的,都是在总裁办公会上决定的,王志伟每次都参加总裁办公会,而且他还负责参与部分工作,他不可能不知道。”

  至于证人称是董正青提出借“延边公路”的“壳”,他反驳说,当时提出的方案一共有5个“壳”,三个上交所的,两个深交所的,由于大股东辽宁成大的董事长提出希望广发证券在上交所上市,他还说“辽宁时代”这只股也很不错,又将此股加入进去,并列为首选。一直到后来,因辽宁方面不愿放“辽宁时代”到广州,6月2日经尚书志和李秀林同意,才改为“延边公路”。

  董正青的律师则辩护说:“董正青的身份只是总裁,通俗地讲,也就是一个高级打工仔,借壳上市这样大的事项,他没有权力也没有办法去主导这个工作。”

  董正青还提出,2006年3月31日的会议正是李建勇主持的,而他本人却在外地出差并未到会。在这次会议上,李建勇还说了“借壳上市是行动方向”之类的话。

  法庭上,董正青坚决地向法官申请:“我请求法官传唤证人李建勇到庭质证!反正他离这里也不到一公里路。”但法官认为公诉人的取证合乎程序规定,拒绝了董正青的请求。

  案件背后:

  董正青做事爱搞“一言堂”

  最特别的是,许多广发证券的证人证言还提到了董正青的性格问题。董事长王志伟的证言说,“董正青优点和缺点都很突出,行事风格很独断,一手遮天。董正青工作上风风火火,敢抓敢管,但他在公司里喜欢搞小集团,拉帮结派,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有许多事也不拿出来讨论,搞一言堂。”

  李建勇等公司管理层的人也指出董正青的性格不好,总喜欢骂人,公司大大小小的事都是他说了算。

  对此,董正青回应说:“我对工作要求是非常严厉,也很雷厉风行,我规定的任务到时间必须完成,如果没有完成,我肯定会批评人。”

  庭上见闻:

  连夜审案律师打呵欠

  该案从昨天早上9时开审,直至晚上9时20分休庭。由于连续审了12个小时,人们的体力和精神都明显不支。就连白天一直坐得端端正正的律师,到了晚上都忍不住靠着椅背,或用手揉揉额头,甚至出现了两个律师一同打呵欠的场景。

  三问董正青内幕交易案

  针对读者最为关心的“董正青案”的三大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法律界人士。

  董正青将接受什么处罚?

  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刑法》规定,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广发证券是不是案件当事人?

  了解案情的相关律师说,“董正青案”在侦查过程中没有任何人在任何时候提到广发证券被立案侦查。根据有关办案程序,广发证券被立案,公安机关必须告知当事人。而广发证券在获知被立案后,必须对证监会、股东等作一定的说明和汇报。

  事实上,上述这些情况自案发以来没有任何公开的消息。有关人士还以已经判决的“杭萧钢构案”为例,说明“董正青案”系自然人犯罪案件,对广发证券本身没有太大关系。

  S延边路为何停牌那么久?

  很多人尤其是延边公路的股东问,“S延边路”停牌要停到什么时候?

  有证券业人士说,在董案结束之前,“S延边路”可能将长期停牌。一是公安机关和证监会必须查明哪些账户、股票、资金是董的,以及这些资金的来龙去脉。只有完全掌握了才能最后处理此案。二是今后处理时,要对这些钱和股票进行没收、罚款。如果在没查清之前,就放开交易可能带来很大隐患。

  广发“影子股”昨日大涨

  受董正青案开庭的刺激,广发证券的两个“影子股”18日大涨,辽宁成大吉林敖东最大涨幅双双达到7%左右。截至收盘,辽宁成大上涨5.35%,吉林敖东大涨7.03%。

  业内人士认为,董正青案可能定性为广发证券高管的个人行为,这对广发证券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的消息。因为它可能为广发证券的上市扫清障碍。

  有媒体报道,1993年3月,董正青与同样有着暨南大学任教经历的陈云贤进行了一次会面。董正青对陈云贤斩钉截铁地表示,“请先用半年,用不好我自己走人。”求贤若渴的陈云贤委任董正青为证券部经理。“书生”出身的董正青不惜放下架子,从体力劳动做起。广发证券一位老员工讲述,董正青进入广发证券不久,就与陈云贤一起,“冒着烈日,背着水壶,骑着自行车走街串巷推销国债。”当年底,拥有1.2亿元注册资本金的独立的广发证券公司成立,董正青稳稳坐定了投行部一把手的位置。

  但从1994年开始,全国证券业再度进入低谷阶段,在此情况下,董正青亲自率领投行部的一伙年轻人,开始了由广东向东北拓展业务的“北上行动”。不善饮酒的董正青每每身先士卒,亲自与东北客户“酒桌公关”,经常喝得呕吐不止。从那时起,广发证券连续多年进入全国十大券商行列;另外,董正青也在东北积累了深厚的人脉。

  据媒体报道,2006年2月,中国证监会向各地证监局和各证券公司高层下发了一份通报批评,指出广发证券总裁董正青在没有向外界和监管机构如实披露的情况下,以他自己为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广州格瑞)受让了广发证券的股权。

  2006年5月,董已从广州格瑞退出。“我犯的一个致命错误就是在做了公司的总裁之后没有把自己的股权从广州格瑞中及时退出。”董正青曾表示。(李成、骆建基)

  案情回顾

  内幕交易案发

  广发上市搁置

  从2006年3月至2006年10月19日,广发借壳S延边路的传闻在股市上掀起了惊涛骇浪。在此期间,S延边路从每股2.5元左右一路上涨至10.55元,这一不寻常的股价异动早就引发了监管层的关注。

  2006年6月5日,上市公司延边公路发布公告,披露广发证券拟借壳上市,公司股票自该日起停牌。其实,在公告之前的3月份起,延边公路股价便开始出现异动,第一次停牌前后多次涨停。借壳传闻一度被其公告否认,但监管层由此怀疑广发证券的一些高管在借壳一事中涉嫌内幕交易。

  2006年7月,监管层就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操作及内幕交易作出调查,董正青更被怀疑在借壳一事中涉嫌内幕交易,其亲属提早进入了延边公路,购买延边公路的股票达200万股。

  2006年9月26日,上市公司延边公路发布公告称,延边公路将以全部资产及负债回购并注销吉林敖东所持的46.15%股权,同时,延边公路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将按每10股缩为7.1股的比例单向缩股。另外,换股比例仍为每0.83股广发证券股份换1股延边公路股份,股改后广发证券原股东将成为延边公路股东。广发借壳方案正式出炉。这一步骤完成后,延边公路将成为一个干净的壳公司。此方案公布后,S延边路仅上市交易了七个交易日,就于2006年10月20日起再次停牌。

  2007年4月11日,S延边路、吉林敖东公告称,广发证券借壳上市一事仍未接到监管部门的核准文件。

  2007年5月29日晚,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一则“证监会宣布上市公司‘吉林敖东’、‘延边公路’在披露‘广发证券’拟借壳上市过程中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证监会拟处罚这两家公司的机构和人员。”的消息使得“董正青内幕交易案”浮出水面。中国证监会将广发证券借壳上市过程中有关人员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移送公安部。公安部随即部署广东省公安机关查处。

  2007年6月1日,广发证券原总裁董正青宣布辞职。

  2007年7月19日,公安机关逮捕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董正青等人。广发借壳上市之事也被一直搁置,因广发证券借壳事宜陷入僵局,S延边路也停牌至今。

  2008年7月18日,董正青内幕交易案在天河区法院开庭。董正青以涉嫌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被起诉,其弟董德伟、其大学同学赵书亚同被起诉。

  (李成 骆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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