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国家电网成立了“国家能源太阳能发电研发(实验)中心”,其主要任务即是研究大规模太阳能并网发电的应用技术难题。受国家能源局委托,国家电网公司还组织编制了《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试行)》,该规定已经于2009年7月21日上报国家能源局,并开始在国网系统内实施执行。
吕宏水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小型并网光伏电站的移动检测平台今年1月已经建成,可开展电站现场检测服务,大中型并网光伏电站的移动检测平台和兆瓦级光伏逆变器并网检测环境也将于今年6月建成投入运行。
“其实各大传统发电企业也是光伏发电上网的巨大阻力。本来可以运行30年的企业,如果10年就被光伏取代,那么多投资怎么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上网电价法》应对光伏开放
当然,除了成本和技术之外,如何从体制上化解光伏发电难以上网的问题,亦引发讨论。
《可再生能源法》明确规定了“上网电价”和“全网平摊”的条款,但至今仍没有把太阳能光伏发电纳入“上网电价”,而坚持采取“一事一议”的招标方式。
“中国如果仅靠示范工程推动太阳能产业发展是不够的,光从财政得到一些补贴也是不够的,因为它不是一种长效机制。上网电价这种方式比较好,能够让全社会分摊太阳能光伏发电带来的价格压力,从而保证产业健康发展。”全国人大代表、晶龙集团董事长靳保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这样表示。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光伏专委会主任赵玉文亦表示,“我国光伏发电市场持续发展缓慢,当前亟待认真落实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法》,启动我国的光伏市场。”
据赵玉文介绍,德国是《上网电价法》首先对光伏开放的国家,其强大的推动力使得德国的光伏市场迅速扩大,2009年安装已经达到3.2GWp。同时,《上网电价法》还让光伏的系统成本快速降低,自2004年以来,德国光伏系统成本降低了32%。2000年-2007年,德国PV电站建设投资就超过150亿欧元,光伏生产线建设投资超过30亿欧元。
“使光伏发电进入市场,让市场机制发挥了作用,使建设光伏电站成为上好的获利投资项目,从而调动了全社会的积极性。引入市场经济机制,自由竞争,优胜劣汰,还有利于提高质量、降低成本。”赵玉文说。
目前,已经有40 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了《上网电价法 》,光伏市场也由德国很快扩张到整个欧洲、美国部分州、南韩、印度等国家,而且还正在向更大范围扩大。
中国是实施《上网电价法》的国家之一,“但对光伏发电还未开放”。
光伏“平价上网”
因为并网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两个层面:一、配电侧并网,即光伏发电系统自发自用,多余电量出售给电网,按照“净电表”方式运行,相当于电力公司按照销售电价购买光伏电量。这种发电方式多存在城市、乡镇,其竞争对手是当地的销售电价。二、发电侧并网,即发电站的并网形式,适用于大型荒漠光伏电站,其竞争对手是常规电力的上网电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