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监管层发布了的《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目前已经完成征求意见。
业内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一对多”业务很快将得到放行,相关的条款也有所调整。
“个人投资者的初始资本可能由50万元上升为100万元,法人投资者的投资下限为200万元,单个专户理财账户参与者不得少于200个,即每个账户的资产最低为2亿元。”这位人士说。
所谓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指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活动。中国证监会在2008年1月1日实施了《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下称《试点办法》)。
根据这一办法,这项业务的模式采用“一对一”的形式,即基金公司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不过,“一对一”业务开展一年以来,客户少、管理规模小以及与公募基金同质化问题都导致这一业务发展缓慢。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峰表示,“初步估计,基金行业到去年年底专户业务的规模大概为350亿元。”而公募基金管理规模已经超过2万亿元。
据了解,新的《通知》规定,“一对多”专户理财的基金经理可以管理多个账户,这将有效解决成本问题。
不过,在专户理财与公募基金的利益冲突问题以及如何进行有效监管都是该业务能否进一步发展的重大挑战。
2008年实施的《试点办法》中已经有了相关的要求。比如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公平地对待所管理的不同资产,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日监控制度,对不同的投资组合之间发生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包括交易时间、交易价格、交易数量、交易理由等)进行监控,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同时,专户理财的基金经理要与公募基金经理完全分开,并不得相互兼任。
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目前无法对已经开展的专户理财是否有利益输送问题进行评价。
值得关注的是,“一对多”专户理财业务的放行,必将挤压私募、信托已经券商专户理财业务的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