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说明书显示,2008年7月26日,香港佳源将持有的尤夫有限10.7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湖州太和、湖州玉研、杭州恒祥、湖州易发、湖州威腾和湖州联众。其中杭州恒祥为发行人引进的外部投资者;其他五家公司的股东均为公司高管、核心成员以及茅惠新的胞弟、堂兄。有意思的是,五家投资公司均成立于股权转让的两天前,即2008年7月24日,并且注册时间、地点景出奇的一致。
分析人士指出,五家投资公司的股权只有十二个月的股权限售期,难道这些投资公司仅仅是尤夫股份高管们的套现工具吗?此外,湖州太和等4投资公司受让股权的资金来源为向企业和自然人的借款。
发行前茅氏家族占股92.19% 一股独大?
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茅惠新通过尤夫控股和香港佳源,合计间接控制公司12,253.26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89.30%。茅惠忠通过湖州玉研持有380万股,占股2.77%,茅惠根湖州易发持股17.30675万股,占比0.125357%。这就意味着,发行前茅氏家族在尤夫股份中占股比例超过了90%,达到了92.19%。
招股说明书显示,尤夫股份发行后总股本为1.8亿股,按照13.50的发行价计算,其上市后总市值将高达24.74亿元。发行后茅惠新夫妇、茅惠忠、茅惠根一共持有69.05%的股权,也就是说上市后茅氏家族的持股市值将达到17亿元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