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价持续高涨,不少人为降低生活成本选择群租。近年来,发生在群租房内的案件也呈高发态势。朝阳法院梳理近年来审结的50余件群租房犯罪案件发现,其中33%为财产犯罪,33%为性犯罪,25%为毒品、容留类犯罪。朝阳法院据此总结出群租房犯罪案件的四大特点,并建议建立健全租房审查机制。
>>特点1
多为盗窃性侵吸毒
案例:2009年9月2日4时许,被告人胡国振、刘洋在共同租住的朝阳区易构空间小区一房间内,收留倪利凯、兰宇吸食毒品。
分析:由于租房人流动性强,审查机制不完善,无论是中介公司还是房东,都无法审查租房人的背景,租房人虽同住一个屋檐下,但群租空间相对独立、多元,租房人彼此不了解,由此催发了发案情况,且案件多为盗窃、性侵、容留吸毒等。
>>特点2
手段简单且易得手
案例: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间,被告人王小勇在朝阳区南湖东园一合租房内,多次潜入受害人房间,共窃取3400元。
分析:群租房共有区域与设施的共享为犯罪分子作案提供了方便。群租房内犯罪手段非常简单,“顺手牵羊”的盗窃犯罪、“偷溜进房”的性侵犯罪等极易发生。一旦发生租客之间的犯罪,被害人往往难以逃脱或得到他人援助,犯罪分子得手较为容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