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办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通知(即107号文)的下发,影子银行的监管风暴来临。省内多家金融机构内部人士向《金融投资报》证实已经开始学习该文件。据了解,“107号文”明确定义了影子银行的概念、纳入监管的范畴等。“107号文主要内容包括严禁过桥、通道、代持等业务模式,严禁非信贷科目放款,严禁帐外杠杆。此举目的在于限制银行的表外业务扩张,抑制影子银行的不良发展。”中信建投分析师魏涛表示,信托理财非标资金池遭禁将倒逼信托业转型。不过,有本地信托人士表示,由于影子银行的管理思路仍然停留在行政监管的上,具体效果有待观望。
首次明确影子银行范围
近年来中国金融体系便催生了广泛的影子银行活动,令人惊讶的膨胀速度使得影子银行风险在2012年成为中国银行业的一大困扰。曾有多家机构估算的中国影子银行规模,从5.8万亿—30万亿元不等。
此次文件第一次在官方层面明确影子银行的概念。“107号文”将我国影子银行定义为三类: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结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三是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