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林志吟) 老凤祥、豫园商城等企业操纵金价一事遭遇处罚有了最终结果。昨晚,老凤祥、豫园商城两家上市公司分别收到了上海物价局的罚单,其中老凤祥被罚323.29万元,豫园商城合计被罚501.96万元。
老凤祥表示,8月12日,公司下属孙公司上海老凤祥银楼接到上海市物价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认为:上海老凤祥银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以及《反价格垄断规定》第七条的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以及考虑到上海老凤祥银楼已于调查前主动停止该行为等因素,决定对上海老凤祥银楼从轻处罚,处以2012年度相关销售额百分之一的罚款323.29万元。
同样,豫园商城也表示,公司下属控股孙公司上海老庙黄金和上海亚一金店接到上海市物价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也认为:上海老庙黄金和上海亚一金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以及《反价格垄断规定》第七条的有关规定。根据规定,对上海老庙黄金处以2012年度相关销售额百分之一的罚款360.13万元,对上海亚一金店处以2012年度相关销售额百分之一的罚款141.83万元。以上两家上市公司皆表示,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