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销售者先承担制假售假责任”新条例实施的第一天。截至昨晚5时,广州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共接到12宗涉嫌假冒伪劣商品的申投诉、举报电话。
市民反映,仍有不少消费烦心事儿:多数商家在向消费者出具的购物小票中并未列出赠品、奖品的项目,如遇假冒赠品将遭遇举证难;商家往往以“未出具能证实商品为假的权威鉴定”为由,变相“拒绝”消费者提出的索赔要求;此外,消费者经常接触的路边摊档往往流动性强、士多销售缺少凭证,难以对假冒商品“首负责任”。
昨日,记者走访部分商场、超市,发现多数商家的确未在给消费者的购物小票中列出赠品、奖品。不过,部分受访的超市表示,只要确定赠品和奖品有质量问题,均由超市负责退货或赔偿。 (记者刘冉冉 通讯员 陈志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