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经审查下列药品(非药品)的宣传属于违法广告。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大众健康,现予警示。请广大消费者注意识别,谨慎购买。请广告代理公司、媒体加强广告审查,停止代理、发布违法广告。对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云南省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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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 |
(广告标注名称) |
生产 企业 |
刊登媒介名称及时间 |
违法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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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际元全金高钙软胶囊吸收快 |
星际元全金高钙软胶囊 |
浙江全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都市时报2011年4月12日A22版 |
夸大宣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