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商报》报道,2009年10月至2010年6月,深圳中国电信公司政企客户部员工林某,先后将电信公司50万余条客户个人信息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经营IP电话的王某,从客户消费提成20%,2000余元,将本属于保密的客户个人信息资料提供给经营通讯、电信生意的简某。
报道称, 6月11日,深圳公安机关接报案后,将林某、王某、简某抓获归案;经审查,深圳宝安检察院以林某涉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王某、简某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深圳商报》报道,2009年10月至2010年6月,深圳中国电信公司政企客户部员工林某,先后将电信公司50万余条客户个人信息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经营IP电话的王某,从客户消费提成20%,2000余元,将本属于保密的客户个人信息资料提供给经营通讯、电信生意的简某。
报道称, 6月11日,深圳公安机关接报案后,将林某、王某、简某抓获归案;经审查,深圳宝安检察院以林某涉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王某、简某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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