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TM机上提款后忘记取回银行卡,被人冒取4000元钱。市民小何发现后,想看事发时的监控画面,工商银行以没有警方开具的“调查取证通知书”为由拒绝;他报案后,派出所称此事达不到立案标准,不予受理。
派出所到底该不该立案?银行为什么不让他看监控画面?昨日,市民小何的银行卡被人冒用取钱一事见报后,在读者中引发热议。
做生意的市民洪小姐认为,该事件中,银行的态度让人不解。银行本来就应该保护储户的财产安全,现在出了这样的事情,银行更应该积极提供线索,尽可能帮助储户挽回损失,然而,客户想看一下监控录像却百般阻挠,“这实在太漠视储户的利益了。”
洪小姐建议小何,既然难以追究冒取者的刑事责任,那么就将银行和冒取者一起列为被告,追究其民事责任。
“客户隐私固然需要保护,但将一个冒领他人钱财、不当得利的客户资料向失主提供,怎么算得上是泄露隐私呢?银行不愿意提供相关影像信息,无异于助纣为虐。”市民江先生也认为,“如果银行确认冒领者是银行既有客户,那么银行就应当知道他的真实姓名,甚至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如果冒领者并非银行既有客户,那就更不存在银行要‘保护客户隐私’一说。”
ATM机监控录像到底该不该让客户看?各银行规定不一样。
工商银行株洲分行相关负责人仍认为,要调取录像,必须要通过公安等执法部门,市民不能随意要求调龋“监控是银行安装的,如果客户说要看就给看,银行接待不过来,平时找银行调阅监控的人挺多。”
中国银行株洲分行监保部副主任王强则告诉记者,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储户在ATM机旁被盗取了卡或钱,首先肯定是要报案的,储户可以与民警一起前来营业网点调取监控录像查阅。 有时候储户也可能是在ATM机旁办理其他业务时掉了东西,这种情况很多时候并不需要报案,而银行不能因为客户没有报案就不给调龋“只要客户能说出自己在什么网点什么时间办理了业务,我们银行方面先调出录像,证实在镜头里看到客户的身影,就允许其查看当时的录像。”王强说。 (株洲晚报记者 唐艳 李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