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皇明原甘肃酒泉经销商罗正忠爆料,称皇明太阳能集团用伪造的合同打赢了和他的名誉侵权案,并依据这份合同查封了他价值30万元的店面及财产,给他的生活造成了很严重的影响。为慎重起见,记者找到皇明公司进行求证后又奔赴广州采访了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江盐化工的法人代表李传秀,得到了李传秀矢口否认该份合同公章及签名的录音,并据此进行了后续报道的采写。随后,皇明公司派代表前往广州进行再次取证后,事件发生了戏剧化的转折:江盐化工公司的另一负责人谢维奇承认该合同公章系他公司所有,并称,两枚公章一直同时使用!
当日下午,记者应邀以见证人的身份陪同皇明集团代表杨部长来到广州江盐化工,见到了江盐化工的另一位负责人谢维奇,也就是李传秀的老公。谢的态度与李的态度可谓冰火两重天。据谢讲,他以前因是国企的职工不能担任法人,所以一直是他老婆李传秀担任名义上的法人代表,而他负责所有合同的签订。谢不仅承认曾与皇明公司签订过合同,而且极力说明当初终止合同是由于看到了罗正忠在网上散布的消息,对皇明失去了信任,但是并没有透露他预定的170套太阳能的实际买家,也没有说明他与这批太阳能买家的任何交易情况,只是说该公章是其公司变更为江盐贸易公司半年后又改回江盐化工时重新刻的公章,而且目前两枚公章经常交换使用。至于为什么会同时使用两枚公章,谢维奇表示,这是他们的权利,他们愿意使用哪个公章是他们的自由。至于鲲鹏社记者采访李传秀时李曾说过的,“不曾和皇明签有合同、没有经营非化工类产品的权限、单位公章不是他们公司的、签字不是她的她、不认识”等语,谢维奇斩钉截铁、脱口而出的说:“这是不可能的,我老婆不可能不认识我的签字,不可能不认识这公章”。
同样一件事情,何以同一公司会出现两种截然相反的答复?这其中是否另有隐情记者不得而知,但这戏剧化的变化却存在着很多疑点。
在江盐化工,记者只见到了两枚“江盐化工”的公章,却没有见到曾变更的“江盐贸易公司”的公章。按照常理,公司更名后应当再刻一枚新的公章,并到工商部门备案,如果原公章没有收回的话,继续使用原公章还情有可原,在原公章还在继续使用的情况下,是否有必要重新再刻一枚公章,从而两枚公章交替使用呢?此种做法实在令人匪夷所思。而李传秀即使是作为一个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对于公司同时有两枚公章交替使用的事情可能毫不知情吗?假如确实如谢维奇所说,所有合同都是他代替李传秀签的,李传秀怎么可能不认识自己老公的签名呢?从而一口否认这公章及签名均非其公司所有呢?
此外,谢维奇所说他负责所有合同的签订。也令人怀疑???因为记者在广州市工商局天河分局调取的江盐化工公司企业档案显示:该公司与其注册地润农商务中心所签订的租房协议,签字人为李传秀而不是谢维奇。
更耐人寻味的是,在记者陪同皇明杨先生到达江盐化工单位门口时,杨先生曾询问记者是否已经打开录音笔,在得到肯定答复后表示自己的录音笔也已进入工作状态,显然皇明对本次取证成竹在胸。而江盐化工谢维奇的答复更是十分配合,即使在记者一再提醒他,无论他和妻子李传秀谁在说谎,都有可能面临做假证的法律风险后,谢的回答依然毫无迟疑和推诿。
到底谁在说谎?又是为了什么而说谎?皇明涉嫌伪造公章合同一事更加扑朔迷离、真假莫辩了!
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事态的进展!
鲲鹏社2月25日电(记者 孙文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