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监管中发现,下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广告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立案查处。根据《违法广告公告制度》,现予以公告:
1.竹红菌素软膏(生产厂家:昆明振华制药厂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该药为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夸大产品功效;
2.尿毒排析散(生产厂家:通化方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该药为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夸大产品功效;
3.邵霞龄“温阳解热片”(生产厂家:辽宁好护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该药为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夸大产品功效;
4.气血双生合剂(生产厂家:云南世康制药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发布药品广告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夸大产品功效;
5.兰格熊胆救心丹(生产厂家:哈尔滨兰格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该药为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夸大产品功效;
6.“文公牌”天麻软胶囊(生产厂家:上海安塞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夸大产品功效;
7.“天天健康牌”民康胶囊(生产厂家:福建前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夸大产品功效;
8.清泉柳降糖神茶(生产厂家:江西省修水神茶实业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夸大产品功效;
9.三蛇粉胶囊(生产厂家:德清县莫干山蛇类实业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夸大产品功效;
10.“恒丰园牌”蜂胶软胶囊(生产厂家:中外合资浙江江山恒亮峰产品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夸大产品功效;
11.“黄金火灸被”,(生产厂家:天津市多乐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违法内容:使用消费者的名义宣传对疾病的治疗作用。
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认真识别广告内容,理性选择,清醒消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0年1月14日
大连市查处“恒丰园牌”蜂胶软胶囊涉嫌违法广告
来源:大连日报
时间:2010-01-18 15:21:08
作者: 责任编辑:金色年华
要了解更多,可继续查阅相关资讯:
0
推荐新闻图片
热点关注
热点图片新闻
评论热文
推荐文章
|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将#换成@即可) |
| Copyright © 2004-2013 Cnw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网资讯中心 版权所有 |
![]() |
| 京ICP备号-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