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工商局在开展第四季度农资商品不定向监测工作中,接到农户举报,反映椒园镇许某销售的“联大”牌强化型猪场专用浓缩饲料有问题,执法人员当即对该饲料进行了抽样送检,经检测结果为不合格。
经查,许某于10月初以4000元/吨的价格从湖南联大科技有限公司购进“联大”牌强化型猪场专用浓缩饲料2吨,总金额8000元,之后在其门市部以5000元/吨的价格销售,目前已全部销售给农户,获利2000元。工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许某销售不合格“联大”牌强化型猪场专用浓缩饲料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责令改正,没收其违法所得,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恩施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