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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游客购物 最高罚款50万

来源:武汉晚报 时间:2009-02-28 23:24:16

  本报讯(记者 陈自力)针对国内旅行社行业混乱局面,国家出台新的《旅行社条例》,5月1日实施,对旅行社违规处罚力度极严,市旅游局负责人表示,损害游客利益事情可望大为减少。

  市旅游局负责人昨表示,1996年版的《旅行社条例》,对违规旅行社处罚非常轻,还有空白地带,如旅行社低于成本价销售、再引诱游客购物赚回扣,没有处罚依据。

  新条例规定,欺骗、胁迫游客购物或者参加需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对旅行社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导游、领队等个人,罚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可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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