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金国中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两个名称相同的药品摆在面前,都叫“骨通贴膏”,但商标不同,一个是“天和”牌,一个是“天林”牌。“天和”牌是生产了十几年的名牌,“天林”牌是刚出现不久的,明显是想搭“天和”牌的便车的。“天和”牌要告“天林”牌的话,人家没用你的商标。怎么办?
不久前,南宁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骨通贴膏”是“天和”牌厂家的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天林”牌厂家用“骨通贴膏”这个名称作自己产品的名称,侵犯了“天和”牌厂家的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也就是说,把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用作自己的产品的名称,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对全国众多生产知名中药产品的厂家来说,这是一个好消息,他们的知名中药产品不仅在商标、专利、设计等方面能受到保护,而且连特有的商品名称也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天林牌骨通贴膏“贴上了”天和牌骨通贴膏
桂林天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广西的重点医药企业,1995年注册了“天和”牌商标。1995年,研发“骨通贴膏”,并获得广西的医药科学进步奖以及国家科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技术监督局等部门颁发的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1998年,“骨通贴膏”获国家卫生部新药证书及生产批件,正式生产“骨通贴膏”并以“天和”牌“骨通贴膏”为名称投放市场,销售网络遍及全国。
天和药业企业发展顺利,生意兴旺,可十年来,“天和”这一商标和“骨通贴膏”这一知名商品名称的知识产权被侵犯的事情一直就没有断过,经工商部门、药监部门查处并处罚的就有十多次,法院判决侵权的有四次。
2007年,天和药业公司发现,市场上出现了一种也叫“骨通贴膏”的同类产品,连包装设计都很像自己的“骨通贴膏”,只是商标叫“天林”,生产者是武汉采芝堂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广州迪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销。
2007年9月,天和药业公司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武汉采芝堂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广州迪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两家药店,擅自使用天和药业公司的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
“骨通贴膏”是不是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
2008年7月14日,南宁中院开庭审理此案。“骨通贴膏”这个产品是不是知名商品、“骨通贴膏”这个名称是不是一个特有名称成为庭审中最关键的要点。如果不是,“骨通贴膏”就不能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天和药业公司的知识产权总监李志伟陈述:
“骨通贴膏”药品名称1998年获国家卫生部颁发的新药证书,药品名称为“骨通贴膏”,汉语拼音为Gutong Tiegao。其名称源出《素问·痹论》,骨痹症状为关节肿痛、屈伸不利。本品能活血通络、通痹止痛,“骨通”意指“骨痹通”之效。所以,“骨通”不是医学和生活中的现有词汇,是一个新造词汇,同时,也没有直接表示药品的功能,是一个间接性的,具有暗示性的词汇,包含了民族文化的内涵。它是一个特有的名称,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