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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捷科技股东持股比例蹊跷变化 产品销售刻意避税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12-02-13 16:03:06

 

  深圳麦捷科技厂区图 资料图

  中国网2月13日讯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麦捷科技)在证监会网站发布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公司欲发行1334万股,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其招股书显示,麦捷科技在报告期内,第二大股东突然将其所持股份转让给三名自然人股东,但转让后直接持股比例与此前上述三人间接持股比例存在明显差异,而招股书给出的解释却稍显牵强。同时业内人士称,其产品销售还存在刻意避税嫌疑。

  麦捷科技招股书显示,2011年1月,经中国瑞联董事会决议和股东深圳瑞联决定,中国瑞联将其持有发行人12.58%、6.18%、5.24%的股权分别以1,036.5983万元、509.2251万元、431.778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明、郑毅松、刘晓春。2011年1月25日,发行人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发行人已于2011年1月28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而招股书显示,深圳瑞联持有中国瑞联100%股权,而李明、郑毅松、刘晓春三人共同持有深圳瑞联100%股权,持股比例分别为42%、32%、26%。据此,三人间接持有麦捷科技权比例应依次为10.08%、7.68%、6.24%,与转让时12.58%、6.18%、5.24%的比例存在明显差异。

  对此,招股书解释称,本次股权转让系由李明、郑毅松、刘晓春三人共同商议决定,主要目的为简化持股层级,李明、郑毅松、刘晓春三人将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转为直接持有。为奖励李明对投资麦捷科技项目做出的贡献,郑毅松、刘晓春同意李明多受让100万股发行人股份。

  如此解释显然难以让人信服,仅是对投资的奖励,就让郑毅松、刘晓春两人放弃了100万股发行人股份,放弃了上市后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股票市值,很容易让投资者联想到股权转让中可能存在“猫腻”,投资者需要一个更具说服力的解释。

  同时,公司还存在应收账款居高不下的情况,近三年一期麦捷科技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分别为16.7%、16.6%、17.5%以及29.5%,2011年公司应收账款对比2010年猛增150%,而相对于应收账款的大幅提升,其营业收入却表现平平,这不得不令人怀疑其盈利能力的真实性。

  此外,有媒体报道麦捷科技存在刻意避税,麦捷科技的主要销售模式是在深圳生产产品,然后在香港经销商那儿“兜个圈”,再卖到深圳终端客户手里。这样的做法看起来似乎有些奇怪,但据相关人士分析,这或许是税务筹划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税收。

  香港麦科做为麦捷科技的第一大客户,也是最重要的经销商;2011年1~9月销售金额达到1122.42万元,占销售总额的11.55%。然而香港麦科是一家在香港注册,但主要营运放在深圳的公司。这样就使得麦捷科技的产品在香港兜了一个圈,又回到了内地。但这绝不是无用功,通过这样的模式,能使公司节省大量的增值税支出,其余税收也有很多节省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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