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诸暨轴瓦有限,专门请诸暨天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这笔资产进行了调增,资产调增部分金额为129.85万元,该部分虚增资产占新增注册资本607.2万元的比例达21.39%。
经过虚扩后的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404.4万元,扣除129.85万元,事实上仅为274.55万元,虚增幅度达47.30%。
此外,本次利用公积金和未配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的金额比例已存在违法现象。
据其招股书披露,上海电机厂和科通机电以公积金、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时,所留存的法定公积金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而据《公司法》规定,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