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维权麻烦大多放弃
国庆期间,市民董小姐精挑细选了一双鞋子和一套衣服,托运给家住长沙的母亲,等货物到时,董小姐的母亲发现衣服丢了。后来经了解,货物在中途被“转单”给了别的物流公司。对于丢失的衣服,两家公司都称错不在自身。董小姐想要投诉时,物流公司称不能证明衣服是在郑州丢失的,还得和长沙当地有关部门联系取证,由于怕麻烦,她只能作罢。
据介绍,物流企业往往是收件在本地,货到是异地,这种跨区域的投诉案例给消费者维权带来了很大困难,不少消费者因怕麻烦,大多会选择不了了之。
目前,工商部门主要负责货运企业的注册登记把关及有无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交通部门关注的则是车辆超载等问题,并没有专门机构对物流企业进行管制和约束。
[业内人士]呼吁制定统一规范
自从2001年郑州有了第一家物流公司至今,被物流企业骗走货物或货款的商户已有数百家。物流行业存在着装备标准、器具标准、基础设施标准不统一,标准化理念不强,物流信息化、网络化程度不高等突出问题。
据了解,郑州市正致力于打造新兴物流城市,郑州市委、市政府已决定把现代物流作为服务业的重点大力发展,并制定了《郑州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郑州市现代物流业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希望把郑州建成中部地区的物流中心城市、国际物流节点城市。
对此,业内人士呼吁,希望有关部门能严把物流企业的准入关,多引进一些成规模、有资质的正规军加入;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约束物流企业,以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为物流公司核发相关证件时,对其进行备案管理,以便随时进行约束和指导;建立“第三方支付”体制,防止物流公司加收额外费用、恶意拖欠货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