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即使省市两级法院都为“天麻首乌片”侵权纠纷最终定调,但胜诉方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海制药)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对方湖南国华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制药)不仅将官司打到了最高院,而且生产的“天麻首乌片”还在满大街地叫卖。
2009年1月,一个更加令德海制药不寒而立的消息接踵而至,公司千方百计保护的核心商业秘密,“天麻首乌片”的配制秘方,被人恶意进行了专利申请,并在网上公开。
一个靠秘方生产的企业如今已毫无秘密可言,这让德海制药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从被侵权到秘方被公开,给德海制药造成的损失以亿计,企业现在已站在了悬崖边。国家如果再不加强中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将严重挫伤企业研发新药的积极性,中药将国萃不萃。”全国人大代表、洞庭水殖[4.40 2.09%]董事长罗祖亮忧心忡忡的表示。
祸起
德海制药的前身常德地区中药厂,肇始于清朝嘉庆年间,原为中华老字号“吉春堂”药店的加工作坊。1989年地区中药厂更名。1997年药厂改制用现名。
1999年5月17日,德海制药申请变更登记,洞庭水殖成为德海制药股东之一。2000年洞庭水殖在上交所上市,德海制药成为旗下控股子公司,2003年,洞庭水殖通过增资扩股持有德海制药97.5%的股份。
与此对应的是,被告方国华制药也是一家经过改制的股份公司。国华制药的前身为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制药厂,为研究院下属企业。1991年改 “国华”名,翌年,由研究院与台湾人单国华共同出资组成股份公司。公司现任董事长为省中医药研究院院长。
1982年至1985年,经过三年科研攻关,常德地区中药厂成功研制出了新药“天麻首乌片”。1985年3月获准生产,生产标准为(85)湘卫药标字第36号文。新品上市的当年便成为湖南重点新药,在国内好评如潮。
四年后,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制药厂也获得了生产“天麻首乌片”的许可,生产标准为(86)湘卫药标字第123号文。
至此,同在一个省出现了两家生产“天麻首乌片”的药厂。到2008年,全国“天麻首乌片”的年产量约600万瓶,产值三千万元。两药厂各占半壁江山的份额。
“天麻首乌片”的市场主要在湖南,虽然同一产品同省竞争,但由于产品处方及其生产工艺申请了技术保密,德海制药先前并没有对国华制药的产品产生怀疑,直到2007年初郑筱萸被“双规”。
胜诉
2007年3月,德海制药开始收集国华制药侵权证据,结果令人震惊。同年8月,德海制药对国华制药提起诉讼。2008年5月,常德市中院经过调查审理判定国华制药侵权成立。国华不服,上诉到湖南省高院,同年8月,高院终审维持原判。
两级法院都认定,国华制药生产了近二十年的“天麻首乌片”虽有批文,即(86)湘卫药标字第123号文,但并不是“天麻首乌片”的生产标准,而是衡阳中药厂生产“古汉三宝精”的质量标准。按此标准,国华制药生产不出“天麻首乌片”。 国华制药实际上使用的是德海制药的生产标准即(85)湘卫药标字第36号文。
很显然,法院认定国华制药干起了挂羊头卖狗肉的勾当,剽窃并克隆了德海制药的核心商业机密。
泄密
令德海制药迷茫的是,“天麻首乌片”早就在报批之前就已向当时的主管部门申请了技术保密,国华制药又是怎么剽窃到的呢?
记者注意到了一个耐人寻味的事情。1984年10月,由原湖南省卫生厅医政局与湖南省医药总公司在长沙枫林宾馆组织召开了“天麻首乌片”新药鉴定会,牵头人为身为医政科长的李淑华。在鉴定会上,常德地区中药厂按要求将自己研制的处方提交给了与会专家。在当时参加评审的专家中,有三位是省中医药研究院的代表。
省高院据此认定,国华制药是省中医药研究院下属企业,有机会获取德海制药的商业机密。
“你们怎么突然问起这个问题?”在电话那头,国华制药总经理蔡明远对记者提问很敏感。蔡认为“天麻首乌片”是一个历史问题,三言两语说不清楚。但他同时也认为,外界对秘方问题的认识都有一个过程,国华制药坚持上诉一定有自己的证据。蔡以案件已到最高院不便多说为由便匆匆挂断了电话。
蒙难
2008年12月,由于不服高院判决,国华制药把侵权案上诉到最高院。
2009年2月11日,最高院进行了再审立案前第一次听证。国华制药提出了三个新证据。一是认为自己是合法移植。二是2004年两家一起曾经参加修订了“天麻首乌片”的质量标准,德海制药当时没有异议。三是认为德海制药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但上述理由最高院并不认可。
几天后,最高院进行第二次听证。国华制药再次爆出猛料,举证有人2005年就已经对“天麻首乌片”的制作申报了专利,其研制秘方早已在网上公告,到现在已经超过两年诉讼时效。
“专利申请的公开并没有改变国华制药侵权指向的客体,国华制药至今为止一直在非法占有和使用德海制药的商业秘密。何况实际专利申请人李叶华和国华制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李叶华曾在国华制药从事GMP认证工作。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李叶华的专利申请属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国华制药。只要侵权行为一直持续就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湖南唯楚律师事务所的朱志武律师认为国华制药的说法没有道理。
2004年6月,有人以“黄宏彬”为专利申报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天麻首乌片”的制作专利,其住址在长沙市赤岭路的长沙理工大学内。2009年3月,专利实际申请人李叶华委托一个艾姓朋友向德海制药求情时,承认李叶华为专利实际申请人,其曾经在国华制药从事GMP认证工作。
至此,一直被蒙在鼓里的德海制药才知道自己的秘方早已经不再是什么秘密了。
更为可怕的是,曾任国华制药总经理现任湖南德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德康制药)董事长的张铁辉,将从国华制药得到的天麻首乌片技术秘密改变为胶囊剂型,并得到了国家药监局的生产批准文号,也一直生产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