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央行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央行副行长苏宁宣布,四家银行获得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代理结算银行资格。
经过中国人民银行严格评审,获得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代理结算银行资格的商业银行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为欧元、日元代理银行;中国银行为美元代理结算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为港币代理结算银行;上海浦东银行为英镑、加拿大元、瑞士、法郎等货币代理结算银行。
另外,目前已经有11家全国银行成为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参与者,分别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和兴业银行。
苏宁介绍说,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为我国境内银行业机构和外币清算机构提供外币支付服务的实时全额支付系统。截至到7月18日,该系统已经平稳运行18个工作日。
目前境内八类项目可以进行外币结算,例如涉外贸易存储费、保险费等结算。
这些交易项目中只要收付款不在同一家银行,开设涉外币资金帐户,就会产生外币在不同银行间跨转需要。此前,我国没有统一的银行间外币支付系统,境内相关交易引起的银行间外币资金清算和结算主要通过境外代理银行、境内代理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同城外币倾销系统等渠道分散进行。最终结算完成时间大多需要一到三天不等。这就存在着外汇资金分散、结算效率比较低,结算风险较大、结算成本较高,不能够满足我国境内商品机劳动服务交易等对安全、高效外币支付服务的需求。
不过,苏宁同时表示,这个系统并不是为个人提供的,是为一些企业帐户、单位帐户所允许的有限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