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陆续收到市民投诉,称兴庆区多个闹市区的停车点,擅自将白天4小时内停车费由2元涨到3元。记者走访数个停车场发现,乱收停车费现象的确存在,但由于取证难,执法部门和车主均无可奈何。
暗访:乱收费借口五花八门
市民张先生说,8月17日早晨,他将车停在新华街仙鹤楼门前停车场,打算去吃早餐,可停车场管理人员张口便要收取3元停车费。“咱们银川的老司机都知道,停车费4小时以上才收3元,4小时以下都是2元,我在仙鹤楼门前停了几次车,每次都是3元。”
8月17日、18日两天,记者乘车先后对银川市多家停车场进行了暗访。
记者所乘车辆,刚停在利群东街新崎特酒店门前的一个停车场,便冲出一位中年妇女,要求司机缴纳3元停车费。
“4小时以下不是2元吗?”记者说。“现在都是3块钱,承包费都涨了,停车费能不涨吗?”看车人表示,她涨价的主要原因是“承包费涨了”。
当记者询问,涨价是否经过物价部门批准时,看车人表示,“这个物价部门管不着”。
在群众反映较多的新华街仙鹤楼门前停车场,记者也得到了相同的待遇一停车,便要交3元停车费。
仙鹤楼门前停车场的管理员说,他也知道停车4小时以上才能收3元,“但我这里停车太多了,我怎么能盯得住哪辆车停了3小时以上?所以,不管停多久,统一收3块。”
现状:“屡教不改”只因罚得太少?
据物价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张先生反映的几个“乱收费”停车场,其实早被物价部门“盯上”了,且多次处罚,但这些停车场仍“屡教不改”。
“有些停车场(乱收停车费)是老问题了,比如仙鹤楼门前停车场和鼓楼饭店门前停车场,我们多次处罚了,可仍不断出现投诉。”谈到这点,银川市价格监督监察局局长张皓显得很无奈:“我们在以往的处罚中,一般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罚对未按政府指导价收费的停车场,对法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
但由于处罚数额较小,风险和所得不成正比,部分停车场管理者在利益驱动下,罚款后仍我行我素。
“下一步,我们打算联合城投公司、非机动车管理所等单位,召集停车场的承包者,开一个政策提醒告诫会。在会上,我们除了宣传政策,还会告知停车场管理者,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张皓说,未来,对一些屡教不改的停车场的处罚,将不再适用简易程序,而是启用一般程序进行处罚,处罚额度在5万元到50万元之间。
困境:取证难难住执法部门
除罚款数额未起到震慑作用外,还有一个问题困扰着受害的消费者和执法部门取证难。
“我没办法证明我在停车场停了多久,要是看车人一口咬定我停了4小时以上,我也拿不出什么证据来反驳。”张先生说,他以前曾多次想投诉维权,都因没有证据作罢。
据了解,为确定消费者的停车时间,并按时间收费,物价部门要求停车场在出具的发票上,注明消费者停车的起止时间。但记者调查发现,几乎每个停车场的看车人都拒绝做这项工作。
“这证明这些违规收费看车人很懂政策,懂得钻空子,他们只要不填写时间,消费者和我们就很难取证,拿他们没办法。”张皓说。
“另外一个方法,就是我们现场乔装调查取证,可我们科室就这么几个人,早被人盯熟了,我们一去,人家立刻正常收费。所以,取证对我们和对消费者都是个难题。”张皓说。
当记者询问视听文件是否可以作为证据时,张皓说,虽然也可以作为证据,但由于视听文件人为操作的可能性太大,一般很少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