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上千万给自己买了豪宅,却在法庭上辩解说自己在为员工谋福利。昨天,作出如此解释的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原科技处处长温梦杰被市一中院以受贿罪和贪污罪判处死刑。
今年49岁的温梦杰出生在河北乐亭县,研究生文化。法院查明,1999年2月至2004年2月期间,温梦杰担任农行北京分行信息电脑中心主任、总经理、科技处处长及北京金信思创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负责主管农行北京分行电子化设备及软件采购、审核,先后多次向业务关系单位索取钱款,其中向北大青鸟商用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就一次要了255.5万多元,再加上其他公司的贿款,其受贿金额达1073万多元。他还利用单位采购ATM自动柜员机的机会,贪污公款432万元。温梦杰拿钱后,以妻子的名义购买了建外商品房和阳光100商品房。
开庭时,温梦杰辩解称,自己之所以这样做是为单位近百名员工谋取福利,没有损害国家利益,也没有为自己。法院根据各项证据没有采纳他的辩解。
法院认为,温梦杰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贪污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在其所犯的受贿罪中还具有索贿情节,应从重处罚;所犯贪污罪的罪行也是极其严重,应判处死刑,但鉴于所贪污的公款已被追缴,对其所犯贪污罪可不立即执行。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