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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
青岛大学是一所具有丰厚文化底蕴和浓郁时代气息的综合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大学,是青岛市唯一的综合大学。学校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座落在浮山脚下,依山傍海,风景秀美,是读书做学问的上佳场所。
青岛大学于1993年由原青岛大学、青岛医学院、山东纺织工学院和青岛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四所学校在办学历程中积淀了丰厚的文化底蕴,汇聚成了青岛大学的办学传统,为新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合并办学以来,学校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现已成为一所办学规模较大、学科门类齐全、办学水平较高、享有良好社会声誉的综合大学。学校设有23个学院、3个教学部、80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266人,其中教授251人、副教授629人。教师中有两院院士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1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5人,国家和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56人。学校还外聘院士8人,聘任“长江学者”2人。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31043人,研究生1941人,外国留学生近700人,继续教育学生10905人。
学校占地2768亩,建筑面积10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1亿元。图书馆各类藏书310余万册,订购中外文报刊2500余种。学校主办《青岛大学学报》、《复杂系统与复杂性科学》、《东方论坛》、《齐鲁医学杂志》等7种学术期刊,其中4种被列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我校研究生教育源远流长,早在1956年,国家高教部、卫生部就批准我校招考副博士研究生;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我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6年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1998年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0年成为开展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试点单位;2002年,成为开展七年制高等医学教育单位;2003年成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和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单位;2005年,成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培养单位;2007年成为法律硕士(JM)及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培养单位。我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学科9个,硕士学位一级授权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14个,学科范围已经涵盖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教育学、工学、医学及管理学九大门类,现已是学科门类齐全、教学实力雄厚、适合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理想大学。
一、招生计划
2008年我校预计招收推荐免试生、国家计划、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生1300名,其中90%以上的名额为公费名额。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各专业均可接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优先录取为公费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作者: 责任编辑:流浪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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