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刻字行为为例,八达岭长城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说,《文物保护法》虽然规定,“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文物所在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可是发现了刻字者,除了制止、警告,至于怎么罚款,《文物保护法》和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都没有明确规定,很难实行。
游人刻字管不住还只是保护长城众多难处中的一个,董耀会就曾经对记者说:“我们对长城这个特殊文物的保护甚至还不如对一座小庙的保护。”明长城绵延8个省市自治区,目前沿线许多地方文保人员、经费短缺,普遍没有专门的保护队伍,保护宣传工作没人做,时至今日仍有农民指着长城问:“这东西有啥用?”。据中国长城学会2002年考察,明长城虽仍号称万里,实际上有明显遗址可见部分还不到30%,墙体和遗址总量已不超过2500公里。
保护长城这一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绝不能只寄希望于人们的自觉。据了解,在专家和全社会多年关注下,继北京市制定长城沿线第一部地方性保护法规后,一部全国性的长城保护专门法律目前也在论证之中。中国长城学会得到国家文物部门的支持,也将设“明万里长城保护标志碑”以分段明确保护责任、利用遥感技术全面普查长城等也列入了工作日程。(记者陈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