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之后,融融的父亲告诉记者,8月31日事发后,他们向离石警方报了案,警方对两只大狼狗进行了处置。但现在崔某全家失踪了。融融的父亲对事情的处理感到一片茫然,不知道该找谁为孩子讨公道。
据了解,事发后到崔某全家失踪前,崔某家没有任何人前来向受害男童融融(化名)的家人道歉或安抚。融融的父亲、母亲及所有闻讯后赶到的亲属,在无限悲痛中度过了一个不眠之 夜。融融的母亲痛不欲生,20多个小时的哭泣使她极度虚弱,拒绝见陌生人。
在融融母亲所在的卧室内,躺在床上输液的融融妈妈非常虚弱,她告诉记者:他和丈夫有两个孩子,大的是个女孩。融融两天前还在姥爷家里度暑假。9月1日是开学的日子,别的孩子都背着书包兴高采烈地上学去了,而他给孩子准备好的新书包、新文具却闲置在了一边。
许多人被狗咬过
在马茂庄村,除了崔某家养有狼狗,还有许多村民家喂养大狼狗。咬人的事情时有发生。
该村村民崔福有就是受害者之一。记者采访时,崔福有拉起裤腿,腿上露出一道长约10厘米的伤痕。他说,这个伤痕是五六天前被同村村民养的狗咬的,狗咬伤他之后,狗主人没有向他表示任何形式的道歉。
崔福有说罢,站在旁边的村民崔红红也称,不久前他也被同村的狗咬了,位置在右大腿根内侧。被咬后,他找了很好的医生,伤口现在虽然好了,但留下了一道长长的弧形疤。
马茂庄村养狗的人到底有多少?村民们讲,马茂庄村和离石城区南关、东关、西崖底、凤山底、袁家庄等城市郊区的城中村一样,狗非常多,占到90%以上,大部分的人家养的是比较大的狗。有的人家不止养一只。被关起来的狗非常少,平常狗都是在村子里乱跑。
网民热议 稿件引发各大门户网站两万条评论
昨天本报独家刊登《离石 两只狼狗咬死九岁男孩》一文见报后,新华网、网易等各大网站相继转载。九岁男孩被狼狗咬死的惨剧引起众多网民的热议。一时间,言辞激烈的评论在网上铺天盖地。截至昨晚10时记者结稿时,各大网站关于该稿的评论已达两万条。
支持杀狗:
“坚决消灭私人养的狼狗!”
“人的生命永远大于狗,为了保护人的生命,宁可杀掉所有可能行凶的狗。”
……
反对杀狗:
“狗大多数还是人的朋友。”
“狗是畜生,不可能有很高的是非判断能力,尤其是狼狗充满了野性,它吃人是野性的表现。它并不知道能不能吃人,在它眼里吃人跟吃肉没什么区别。因此,这件事的责任不在狗,而在于狗主人。是主人没管教好,主人是要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
“既然养了狗,就要担负起管理责任来。这件事能怪狗吗,它毕竟是牲口,狗主人应负一切责任。”
“严惩狗的主人,让其承担刑法和民事责任!”
担忧狗患:
在各网站的论坛里遍布“杀狗”“不杀狗”“严惩狗主人”诸如此类的评论之际,许多网民对城市及农村个人喂养狼狗表示了极大的担忧。
“养大狗的人要么就不养要么就管好,不能给别人不安全的感觉。”
“中国的狗患何时消呢?狗患不除,这样的悲剧还会发生的。现在狂犬病也闹得欢啊。无人看管的狗是一颗颗定时炸弹啊!”新浪网民如是说。
“呼吁政府严格限制养狗:原因一、中国人口密度太大,管理混乱,狗伤人致狂犬病死亡率极高。原因二、在小区等公共场所,遛狗成风,狗占据了公用坐椅、健身器材,人只能远远地望而生畏,甚至市中心有大狼狗到处横行。”
处理方法:
“要让狗的主人承担法律责任并给死者家属以巨额的经济补偿,要给冤死的孩子一个交代。”
“1、处理掉吃人的狗。动物一旦吃过人就变得危险了,但不必扩大化,毕竟狗是野兽进化来的,而且也是偶发事件。简单的杀掉所有的狗是愚蠢至极的行为。2、处理养狗人。这两只狗不是流浪狗,那么他的主人必须负责。3、共同推进立法,规范养犬行为。否则,这样的偶然悲剧还会发生,而养狗人和受害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也只有这样,这个可怜的小孩才不会白死。”
呼吁政府加强管理
网上口舌之战激烈,但大多数网民尚属冷静。随着养狗人数的增加,人们的生活环境、人身安全也受到潜在的“威胁”。而目前,对于狗伤人、狗咬死人的责任认定尚无具体法律条例规定。一旦发生事故,养狗人和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往往难以保障。太原市限制养犬规定中只规定: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的,对责任人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许可证》;纵容犬伤害他人的,对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但涉及到狗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咬死人的条文,却还是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