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建筑市场管理站了解到,为了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今年外省(市)及自治区其他地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备案时,须提供“进乌建设工程”诚信担保函。
据了解,“进乌建设工程”诚信担保函是由商业银行或经备案的担保公司,为外省(市)及自治区其他地州(市)建筑施工企业所施工的建设项目出具的诚信担保函。担保函担保的资金用于解决企业在建项目过程中,因失信而引发的各类问题。
“进乌建设工程”诚信担保函的额度,工程造价500万元以内(含500万元)按工程造价的10%提供建设工程诚信担保;工程造价在500~1000万元以内(含1000万元)按工程造价的8%提供建设工程诚信担保;工程造价在1000~2000万元以内(含2000万元)按工程造价的6%提供建设工程诚信担保;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按工程造价的5%提供建设工程诚信担保。
乌鲁木齐建筑市场管理站负责人说,外地建筑企业在乌工程项目,无失信行为且未承揽新项目的,经乌鲁木齐建筑市场管理站等有关部门确认后,施工企业在相关媒体公示后经企业申请可退还“进乌建设工程”诚信担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