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证,刘武彪分得赃款3944万元,邱钢分得赃款3285万元。
2008年12月,邱、刘均被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4年和2年有期徒刑。另外9名犯罪嫌疑人也受到处罚。
林枫公司传销涉及全国二十五个省、市,除林枫集团总部高层人员外,各省市传销高层人员也存在涉嫌传销行为,专案组提出按属地管辖原则,由各地分别立案侦办的建议。
公安部经侦局在全国各地经侦部门进行了部署,外省涉案地经侦部门分别查处了当地林枫传销活动,并且也为湖北提供各省市部分下线人员相关证据材料。据专案组介绍,目前,外省各地的“林枫”案也纷纷进入审判程序,一批组织者将受到惩罚。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负责人昨日介绍,去年我省因传销人员逃离魔窟跳楼,摔死6人,此外因非法传销引发的治安刑事案件也十分突出。去年我省公安机关就破获传销犯罪案件68起,治安拘留260人,刑事拘留215人,移送起诉184人。
这位负责人介绍,传销目前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给打击带来难度:由假借公司传销变成非公司传销售,甚至出现网络传销,境内、境外相勾结的传销;地域多选择在城乡结合部;参与者趋于年轻化,有一些大学生参与;更具有隐秘性和欺骗性,反侦察能力强。
这位负责人称,我省将持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还打算将打击传销纳入综合治安范畴,对传销人员建立“黑名单”信息库,并及时将信息反映给其户籍所在地。
本案中邱钢、刘武彪分别被判刑4年和2年。办案人员称,如果他们是现在进行审判环节,对他们的量刑将更重。
今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七)》,单独列出一个组织领导传销罪,并新增了相关条款: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自此,我国对打击传销犯罪的惩治有了更充分的法律依据。
林枫公司在很多场合都宣传自己是直销,因他们在一些地方设有专卖店,且有正规公司,以至于一些人员难以识别,受到蒙蔽。
参与办案的经侦专家昨日介绍,所谓传销就是不经过店铺直接销售的一种商品销售模式,它是将低劣产品人传人地进行销售,有的甚至不传产品,空传人头,收取人头费,其本质是极少数上线骗取大多数下线钱财的违法犯罪活动。传销与直销的区别是,直销是单层的、平面的,传销是多层的。
1998年国务院发文,停止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2005年,国务院颁布《禁止传销条例》,打击传销,允许单层次的直销。
近几年来,传销在全国各地迅速蔓延,不少违法犯罪分子打着“快速致富”的旗号蛊惑群众,以假冒伪劣产品作为道具,不断变换花招,骗敛钱财。其发展下线一般都是找熟人下手,以介绍工作赚钱为名,拉亲朋好友下水,具有很大的欺骗性。传销组织者对新加入成员先期进行人身控制,每天上课“洗脑”,使人接近痴迷,然后达到精神控制,直至自觉去骗人发展下线,不少人把它称作“经济邪教”。最终的结果是犯罪组织的发起者聚敛巨额财富,少数先期参与者获取利益,绝大多数后来者上当,不少甚至是血本无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