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 页 加为收藏

"购物返券"不是"消费券" 商家促销不能越法律红线

来源:新华社 时间:2009-03-24 21:51:16
   针对目前许多消费者认为商家发“消费券”是借势炒作,实际就是“购物返券”的翻版的质疑,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制度处处长路政闽昨日表示,不管商家使用何种促销行为和促销方式,都必须保证不踩《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这两条红线。

    路政闽表示,商家目前免费向消费者赠送“消费券”的方式与“购物返券”还不是一回事,因为后者是需要消费者先购物满一定金额后,再赠送代金券或抵扣券。但不管商家使用何种促销行为和促销方式,都要依法对促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日期,尤其对限制条件进行明示,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使用权,并且限制条件还不能太过苛刻。决不允许先提价后降价促销,更不能打着促销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此外,零售商进行促销之前,还必须与供应商商议,就促销带来的利润减少如何分担达成一致。不能扰乱正常的竞争秩序和社会秩序,要给中小供应商留出生存空间。
作者:  责任编辑:拓荒者

上一篇:云天化爆炸或引发尿素涨价
下一篇:没有了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推荐新闻图片
热点关注
图片新闻
推荐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