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主任韩小军说,近日,市民对新购房屋质量问题的投诉有所上升,作为特殊商品,房屋在买卖中存在不少的陷阱,希望购房者警惕。
售楼现场也有“托儿”
韩小军说,投诉者反映之后,工商部门曾经到房屋销售点进行过调查,发现部分开发商为达到宣传效果,利用“托儿”在现场排队等方式进行自我炒作,造成“人人争相抢购”的虚假信息。因此,当购房者看到售楼处人流涌动的场面时,千万别急着下订单,而应冷静地分析该房产是不是值得认购。
“购房者在挑选楼房前,应事先多了解一些房产信息,对所要购买的楼盘与邻近楼盘在质量、价格、物业等方面对照分析,做到心中有数。”韩小军说,同时,可以将自己所掌握的信息适时地传递给开发商,让对方以为你是购房的行家,从而在购房时掌握主动权。
样板房也会蒙人
韩小军说,对于一些质量不好的楼盘来说,售楼人员往往只会带领消费者参观事先已经装修好的样板房,购房者往往会被其精美的装修所蒙蔽,楼房的质量问题却被忽视了。“我们建议,购房者在看房时,不妨多看几套房子,说不定就会发现问题。”
此外,一些开发商在推出楼盘时,也会同时推出园区规划,但由于开发商与购房者所签的协议对园区规划并无约束力,开发商对园区规划的承诺最后往往变成“空头支票”,“所以购房者在购房时,不能过分相信开发商对园区规划的设计,除非把承诺写入合同。”韩小军说。
购房先看“六证”
韩小军建议,消费者购房时,需要核实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看“六证”是否齐全、有效。特别要确认所购房屋是否在本土地证范围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是否有本栋楼号。
此外,消费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前最好向业内律师咨询,尽量做到权利与义务对等公平,在合同中要注明开发商履行各项义务的期限及违约责任,并将开发商在宣传中明示的事项写入合同,警惕“霸王合同”。另外还要注意房产证的办理,由谁负责办理,进一步细化约定。
韩小军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二手房时,要注意查看转让房屋必须具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民建私房,需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购房屋的卖房人是否是产权人(房产证所有权人和身份证是否一致);集体土地上的房产是不允许转让的。二手房销售时要两证齐全,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办理时间和方法要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