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杜文静) 3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3月26日,卫生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立即停止使用浙江天瑞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药业”)生产的香丹注射液(批号为080524,规格为10ml/支)。
据了解,3月24日,国家卫生部接到广东省中山市13名患者在使用天瑞药业生产的香丹注射液(批号为080524,规格为10ml/支)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报告后,立即向全国各级卫生部门发出停止使用该批号药品的紧急通知。自治区卫生厅第一时间转发了该通知。
自治区卫生厅要求,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天瑞药业生产的批号为080524的香丹注射液,做好相关记录;临床使用天瑞药业生产的其他批号的香丹注射液时要密切观察用药反应,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停药;要妥善保存该药品使用的相关记录,保证药品信息可追溯。一经发现不良事件患者,要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监部门。
据悉,香丹注射液主要用于心绞痛和心肌梗死等病症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