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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对15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用教育取代罚款

来源:新华网  时间:2009-05-17 12:56:10
新华网兰州5月16日电 (记者宋常青)记者从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甘肃省将对15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口头警告教育放行的方式,此前这15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都要罚款或扣分。据介绍,这15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包括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在前挡风玻璃粘贴、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但驾驶人能够当场出具证明有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喷涂、粘贴标志或者车身广告未严重影响安全驾驶的;未将故障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但未造成交通堵塞的;搭载危重、急症病人到医院就诊发生一般交通违法行为未危及交通安全等。

  根据规定,对于这15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将责令驾驶人当场消除违法行为后并记录在案。每辆车每年同种违法行为口头警告教育的机会只有2次,第3次违法行为发生时按法定标准处罚1次,违法记录1年届满清零。

作者:  责任编辑:唯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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