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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揭开贵州习水性侵犯幼女案真相

来源:武汉晚报 时间:2009-05-10 11:52:38

 

首先披露此案的《中国青年报》记者陈强。

  8日上午,贵州习水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8·15案件(习水县干部嫖宿幼女案)以来,社会环境综合整治的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多位记者远道而来,并提出舆论最为关注的问题——是否将以新罪名(强奸罪)重新起诉。但这一问题至今还没有明确的答案。与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习水县人民检察院撤诉后,案件进入补充侦查阶段,是否更改罪名起诉,要依据新的事实和证据决定。

  这一案件之所以引起社会舆论的如此重视,源于一位记者的正义揭发。否则,这个一年前就发生的案件还不为人知。

  近日,《法制晚报》记者专访了首先披露此案的《中国青年报》记者陈强。他表示,这次卧底习水县六日,经历了“从业22年来最艰难的一次暗访”。

  陈强并非第一个暗访此案的记者。

  在他3月下旬进入贵州之前的一个月,《中国青年报》驻贵州的记者及贵州本地的一家媒体就曾前往习水调查,无奈却无功而返。“太难了”,在习水呆了三天的女同事后来对陈强说,“没有人愿意说出真相。”

  报社编辑部准备派常驻福建的老记者陈强去试试。“这激起了我的强烈好奇。以我22年的从业经验来看,如此恶劣的案件,怎么会打听不到呢?!”陈强当晚就开始着手上网查找资料。

  网上一搜,相关网页要么已被屏蔽,无法打开;要么就是只有标题,里面的内容已被删除。

  没有任何可以参考或提供线索的消息。当陈强听说此案即将开庭,他觉得这是揭开真相的好时机,“还是赶到习水再说”。他想,难得有机会跨省采访,尽管对当地情况不熟悉,但也不会有人说情,反而更单纯。

  习水案的最初版本并非我们现在知道的“嫖宿幼女”。当时习水坊间流传的,包括陈强最初听闻的都是,“教师组织学生卖淫”这个至今无法证实的说法。“我最初接触到的人没有真正知道真相的,都是捕风捉影。”陈强说。

  3月26日,他到达习水的第一天,就开始有意与出租车司机、小店老板等最了解当地社会生态的人接触。“有人说是女孩被搞得下身大出血,也有人说是学生怀孕了,结果被家长发现后,才向公安举报的。”陈强说这是他听到的最详细的情节。

和官方“摊牌”拿到材料

  经过 6天的深入暗访,陈强觉得有必要亮出身份,和当地官方“摊牌”了。

  “如果你不了解情况就去找官方,他们可能会忽悠你。如果你了解了部分点上的情况,再去找官方求证面上的情况,那么把握性就大了。”凭着多年的职业经验,陈强找到了习水县政法委书记,告诉他这几天暗访的情况后,这位官员只好把一份有关此案的汇报材料给他看。

  4月1日当晚,习水县政法委书记派警车将陈强送到遵义市。

  次日,陈强在遵义赶稿,却对打电话来“关心”他的当地官员说自己“正在回北京的路上”。“之所以‘骗人’,是担心说客尾随,辛辛苦苦的采访白费了。”陈强说,事实上,和他一同采访的当地一家媒体后来就没能发出稿子。“报道(4月3日《中国青年报》刊发的《贵州习水部分官员涉嫌性侵幼女》)中用到的事实,主要是引用官方提供的材料。”陈强说,“但是,如果没有之前多天的暗访,是不可能拿到这份材料的。” (注:文中受害者均为化名。)

  据《法制晚报》

  4月3日 《中国青年报》首次曝光习水嫖宿幼女案,习水县移民办主任李守明等5名在职公职人员涉嫌性侵犯幼女事件浮出水面。

  4月4日 文章刊出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争议,多家媒体对此文进行转载及跟进式深度报道。

  4月8日 该案在习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院以嫖宿幼女罪而非强奸罪起诉涉案公职人员。同时,律师界部分人士质疑,此案应以奸淫罪而非嫖宿幼女罪定性。

  4月22日 县人民检察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了新的事实和证据,启动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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